| 序号 | 行政相对人名称 | 行政相对人类别 | 行政相对人代码 | 法人 | 自然人 |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 违法行为类型 | 违法事实 | 处罚依据 | 处罚类别 | 处罚内容 | 罚款金额(万元) | 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的金额(万元) | 暂扣或吊销证照名称及编号 | 处罚决定日期 | 处罚有效期 | 公示截止期 | 处罚机关 | 处罚机关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数据来源单位 | 数据来源单位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备注 | ||||||||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工商注册号 | 组织机构代码 | 税务登记号 | 事业单位证书号 | 社会组织登记证号 | 法定代表人 | 法定代表人证件类型 | 法定代表人证件号码 | 证件类型 | 证件号码 | ||||||||||||||||||||
| 1 | 攀枝花市万洋工贸有限公司 | 法人及非法人组织 | 915104036804160172 | 柳青泉 | 攀西税罚〔2023〕1号 | 违反税收管理 | 2020-05-01 至2020-05-31 个人所得税(工资薪金所得)未按期进行申报 2020-05-01 至2020-05-31 增值税()未按期进行申报 2020-05-01 至2020-05-31 教育费附加(增值税教育费附加)未按期进行申报 2020-05-01 至2020-05-31 地方教育附加(增值税地方教育附加)未按期进行申报 2020-05-01 至2020-05-31 城市维护建设税(市区(增值税附征))未按期进行申报 | 1.《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六十二条“纳税人未按照规定的期限办理纳税申报和报送纳税资料的,或者扣缴义务人未按照规定的期限向税务机关报送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税款报告表和有关资料的,由税务机关责令限期改正,可以处二千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可以处二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的罚款。” 2.《川渝地区税务行政处罚裁量基准》违法代码0201、0202,具体违法情形分别为“被认定为非正常户2年以上的。”“逾期未报送代扣代缴、代收代缴报告表和有关资料发生次数在21 次以上的。”的违法行为的罚款执行标准。 3.《川渝地区税务行政处罚裁量权实施办法》第十一条“当事人实施的数个违法行为之间存在手段与目的或者原因与结果关系的,按照罚款数额高的规定处罚,法律、 法规、规章另有规定的除外。” | 罚款 | 罚款0.33万元 | 0.33 | 2023/4/20 | 2099/12/31 | 2024/4/20 | 国家税务总局攀枝花市西区税务局 | 11510302MB1549193E | 国家税务总局攀枝花市西区税务局 | 11510302MB1549193E | ||||||||||||
| 2 | 罗继菊 | 个体工商户 |
510403********3728 |
罗继菊 | 攀西税清罚〔2023〕4号 | 违反税收管理 | 2020-07-01至2020-09-30地方教育附加(增值税地方教育附加)未按期进行申报 2020-01-01至2020-09-30个人所得税(经营所得)未按期进行申报 2020-07-01至2020-09-30增值税()未按期进行申报 2020-07-01至2020-09-30教育费附加(增值税教育费附加)未按期进行申报 2020-07-01至2020-09-30城市维护建设税(市区(增值税附征))未按期进行申报 | 1.《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六十二条纳税人未按照规定的期限办理纳税申报和报送纳税资料的,或者扣缴义务人未按照规定的期限向税务机关报送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税款报告表和有关资料的,由税务机关责令限期改正,可以处二千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可以处二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的罚款 。2.《川渝地区税务行政处罚裁量基准》违法代码0201、0202,具体违法情形分别为“被认定为非正常户2年以上的。”“逾期未报送代扣代缴、代收代缴报告表和有关资料发生次数在21 次以上的。”的违法行为的罚款执行标准。 3.《川渝地区税务行政处罚裁量权实施办法》第十一条“当事人实施的数个违法行为之间存在手段与目的或者原因与结果关系的,按照罚款数额高的规定处罚,法律、 法规、规章另有规定的除外。”的规定。 | 罚款 | 罚款0.2万元 | 0.2 | 2023/4/24 | 2099/12/31 | 2024/4/24 | 国家税务总局攀枝花市西区税务局 | 11510302MB1549193E | 国家税务总局攀枝花市西区税务局 | 11510302MB1549193E | ||||||||||||
| 3 | 攀枝花市西区祥鑫商贸经营部 | 个体工商户 | 92510403MA7HFL661G | 许文强 | 攀西税清罚〔2023〕5号 | 违反税收管理 | 丢失发票42265466#-42265467#。 | 1、第三十六条 跨规定的使用区域携带、邮寄、运输空白发票,以及携带、邮寄或者运输空白发票出入境的,由税务机关责令改正,可以处1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处1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的罚款;有违法所得的予以没收。 丢失发票或者擅自损毁发票的,依照前款规定处罚。 2、 《川渝地区税务行政处罚裁量基准》违法代码0413。3、《川渝地区税务行政处罚裁量权实施办法》。 | 罚款 | 罚款0.025万元 | 0.025 | 2023/4/27 | 2099/12/31 | 2024/4/27 | 国家税务总局攀枝花市西区税务局 | 11510302MB1549193E | 国家税务总局攀枝花市西区税务局 | 11510302MB1549193E | ||||||||||||
| 4 | 蔡勇 | 个体工商户 | 92510403MA6BM1MHX7 | 蔡勇 | 攀西税清罚〔2023〕6号 | 违反税收管理 | 2021-10-01至2021-12-31教育费附加(增值税教育费附加)未按期进行申报 2021-10-01至2021-12-31增值税()未按期进行申报 2021-10-01至2021-12-31个人所得税(经营所得)未按期进行申报 2021-10-01至2021-12-31城市维护建设税(市区(增值税附征))未按期进行申报 2021-10-01至2021-12-31地方教育附加(增值税地方教育附加)未按期进行申报 | 1.《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六十二条纳税人未按照规定的期限办理纳税申报和报送纳税资料的,或者扣缴义务人未按照规定的期限向税务机关报送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税款报告表和有关资料的,由税务机关责令限期改正,可以处二千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可以处二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的罚款。2.《川渝地区税务行政处罚裁量基准》的违法行为的罚款执行标准。3.《川渝地区税务行政处罚裁量权实施办法》第十一条“当事人实施的数个违法行为之间存在手段与目的或者原因与结果关系的,按照罚款数额高的规定处罚,法律、 法规、规章另有规定的除外。”的规定。 | 罚款 | 罚款0.025万元 | 0.025 | 2023/4/27 | 2099/12/31 | 2024/4/27 | 国家税务总局攀枝花市西区税务局 | 11510302MB1549193E | 国家税务总局攀枝花市西区税务局 | 11510302MB1549193E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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