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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攀枝花市西区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局2016年部门决算编制说明

发布时间:2017-12-01 阅读次数: 来源:西区社保局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主要职能

1、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有关社会保险的路线、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

2、负责辖区内参保单位和个人养老、工伤、生育、失业、医疗保险基金的征收、管理、拨付等工作;

3、承办辖区参保单位社会保险登记、变更、注销,职工保险关系转移,灵活就业人员参保、续保工作;

4、审核参保职工待遇享受条件、计算其待遇,按时足额发放各类社会保险金。指导、督促协调街镇搞好社会保险工作;

5、负责社会保险数据、信息的处理和管理;

6、为参保单位和个人提供有关社会保险政策宣传咨询服务,受理群众来信来访;

7、负责完成区委、区政府和上级部门交办的各项工作任务。

(二)2016年重点工作完成情况。

1、 重点围绕规模以上企业、征地农转非人员、私营企业、个体工商户、灵活就业人员等参保群体扩面征缴;加强与国土局等部门的沟通联系,做好失地农转非人员社会保险费测算及参保工作,圆满完成全年工作任务。

2、全面开展社会化管理服务工作,确保基金的安全和完整,严格按照政策规定及时、足额发放各项补贴资金;认真执行城乡居民养老保险与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转移办法,进一步解决了两种险种制度上的无缝衔接。

二、部门概况

攀枝花市西区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局属于攀枝花市西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下属的二级单位,属于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参公管理人员编制7人,实有6人(含工勤人员1人);事业人员编制0人,实有1人(占用区人才交流中心编制)。退休人员2人;编内聘用人员编制5人,实有5人。

三、收支决算总体情况

2016年西区社保局本年收入合计192.32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92.23万元,占99.95%;事业收入0万元,占0%;经营收入0万元,占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占0%;其他收入0.1万元,占0.05%。 

2016年西区社保局本年支出合计220.6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88.33万元,占40.03%;项目支出132.35万元,占59.97%;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占0%;经营支出0万元,占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占0%。 

 四、财政拨款收入决算情况

西区社保局2016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决算254.12万元。与2015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各增加28.72万元,增长12.74%。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西区社保局201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20.58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9.95%。与2015年相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增加66.18万元,增长42.86%。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西区社保局2016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20.58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支出0万元,占0%;教育支出0万元,占0%;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14.57万元,占97.275%;医疗卫生支出0万元,占0%;住房保障支出6.01万元,占2.725%。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社会保障和就业:

1)2080101(行政运行):2016年决算数为65.19元,完成预算100%。

2)2080107(社会保险业务管理事务):2016年决算数为6.36万元,完成预算50.48%,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该项专项资金是2015全民参保登记及扩面征缴专项市级补助资金的结余,全民参保登记工作已完成,相应产生的费用已列支,扩面征缴是个长期的过程,此专项资金也是几年才有一次,因此2016年决算数小于预算数,存在结余。     

3)2080109(社会保险经办机构):2016年决算数为114.6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0.01万元,完成预算100%,项目支出104.62万元,完成预算81%,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部分专项资金涉及多个年度。

4)2080199(其他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支出):2016年决算数为21.27万元,完成预算100%。

5)2080504(未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2016年决算数为1.21万元,完成预算100%。

6)2080505(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2016年决算数为5.92万元,完成预算100%。

7)2210201(住房公积金):2016年决算数为6.01万元,完成预算100%。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

西区社保局2016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88.33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83.15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医疗费、奖励金、住房公积金、提租补贴、购房补贴、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公用经费5.18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用、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其他交通费、税金及附加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西区社保局2016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为1.18万元,完成预算62.1%,其中: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为0.78万元,完成预算51.72%;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0.4万元,完成预算100%。2016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2016年公车改革,9月单位公务车辆移交给机关事务管理局,此后无公务用车相关费用支出。

2016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数比2015年减少1.12万元,下降48.7%,其中: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减少1.12万元,下降58.95%;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2015年持平。增减变动的主要原因是2016年公车改革,9月单位公务车辆移交给机关事务管理局,此后无公务用车相关费用支出。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2016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0.78万元,66.1%;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0.4万元,33.9%。

1.因公出国(境)经费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2016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0.78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0.78万元。主要用于我局公务车辆川DS0881所需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

3.公务接待费

2016年公务接待费0.4万元。主要用于执行公务、开展业务活动开支的交通费、住宿费、用餐费等。国内公务接待4批次,103人,共计支出0.4万元,具体内容包括:5月26日市社保局4人到西区社保局进行社保基金财务核算及收支管理专项检查,中午工作餐,陪同3人,共7人,餐费共计660元;7月21日全区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培训会83人工作用餐2400元;9月14日市人社局5人到我局对企业职工退休审核审批进行专项检查,中午工作餐,陪同3人,共8人,餐费共计720元;9月22日市社保局3人对我局就机关养老保险启动前准备工作和存在的问题进行调研,中午工作餐,陪同2人,共5人,餐费共计220元。其中:无外事接待。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九、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6年度,西区社保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5.18万元,比2015年增加0.88万元,增长20.46%。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因为2016年公车改革,9月单位公务车辆移交给机关事务管理局,资产减少16.93万元。截至2016年12月31日,西区社保局无公有车辆。

(四)预算绩效情况

按照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部门对2016年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开展了绩效目标管理,共编制绩效目标17个,涉及财政资金220.58万元,覆盖率达到100%。量化评价得分72分。

十、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省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3.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4.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利息收入等。

5.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6.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7.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1)2080101(行政运行):指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2)2080107(社会保险业务管理事务):指社会保险业务管理和基金监督方面的支出。

3)2080109(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指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开展业务工作的支出。

4)2080199(其他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支出):是指其他用于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方面的支出。

5)2080504(未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指未实行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支出。

6)2080505(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指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8.住房保障支出

1)2210201(住房公积金):指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9.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10.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11.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12.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3.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14.“三公”经费:纳入省级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15.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2016年决算公开表.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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