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攀枝花市西区财政局
2016年部门决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主要职能。
攀枝花市西区财政局是西区政府综合管理全区经济工作,推行经济制度改革的职能部门。主要承担拟订全区财政发展战略、规划、政策和改革方案并组织实施;贯彻执行国家、省、市财税方面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负责组织起草地方性财政政策、规范性文件和规章制度并组织实施;按照管理权限管理全区税政事项;承担各项财政收支管理的责任;负责政府非税收入、国有资产、农业综合开发、地方政府债务等管理工作;组织全区国库管理及政府采购工作、会计工作;财政资金绩效评价;督促落实区政府金融工作部署及承担区政府公布的有关行政审批事项等工作。
(二)2016年重点工作完成情况。
2016年,西区财政局认真落实人大及其常委会预、决算决议,加强预算执行管理,深化财税体制改革,稳增长、促改革、调结构、惠民生、防风险成效显著。
1.多方聚财,增强财政保障能力。
受经济持续下行、刚性支出膨胀影响,西区财政运行十分困难。全区上下将强化征管、争取支持、盘活存量作为重要抓手,努力做大财力规模,支持西区经济社会发展。
强化收入征管。区政府高度关注财税运行情况,健全财政收入分析联席会议制度,加强对经济运行和财政收入趋势的实时分析,及时分析影响收入增减的各种因素,在坚持依法征收的前提下,突出抓好重点行业、重点企业、重大基建项目及房地产项目的税源管理工作,完善征管措施,堵塞征管漏洞。进一步规范非税收入征缴,严格执行“收支两条线”管理,加大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收入征管,确保应收尽收。
积极争取资金。认真研究上级补助政策,准确把握上级各项政策性资金的规模和扶持导向,加强与上级部门的沟通衔接,积极向上反映西区特殊区情,资金争取工作成效显著。
2.高效理财,保障民生重点开展。
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全面贯彻国务院“约法三章”,严格控制“三公”经费和其他一般性支出,集中财力支持经济社会发展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为实施“四大为民工程”及“三大产业集群”提供有力支持。
大力优化支出结构。牢固树立过“紧日子”思想,进一步加强差旅费、会议费、培训费和接待费管理,适时调整差旅费管理办法,定点管理党政机关会议,细化培训审批程序,规范差旅费、会议费、培训费和接待费等公务支出的标准和使用范围,全面推进机关单位公务用车改革,加强保留车辆管理。
不断加大民生投入。大力实施“十项民生工程”及18件民生实事,全年安排民生支出占当年财政支出的66%。
积极支持转型发展。实施积极的财政政策,充分释放政策红利,积极涵养税源,推进财政事业可持续发展。
3.规范管财,深化财政体制改革。
围绕建立现代财政制度的要求,加强“依法行政、依法理财”建设,积极落实财政改革各项任务,财政管理水平进一步提升。
深化绩效改革,创新融资方式。改革预算控制方式,推进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编报工作,加大财政投资项目的绩效跟踪,建立全过程绩效管理机制,探索评价结果运用;努力突破资金瓶颈,在调研、考察和反复论证的基础上,建立以10个代建项目作为试点项目的区级PPP项目库,项目计划总投资约104亿元,探索规范有序地引进市场竞争和激励约束机制,有序推进PPP项目落地实施。
推进内控建设,严控债务风险。以规范财政权力运行为主线,积极推进涵盖预算、收入、支出、政府采购、资产、建设项目、合同管理及决策机制等八大方面的内控制度体系建设。全面清理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强化财政监督检查,开展扶贫资金、滥发奖金工资补贴等十项专项整治检查。全面公开区级预决算和部门预决算,严格执行重点项目财政投资评审。积极贯彻落实地方政府债务管理要求,严格控制新增债务,按规定处置到期债务,切实加强政府债务管理。
二、部门概况
财政局下属二级单位2个,均是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
三、收支决算总体情况
2016年本年收入合计503.09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498.07万元,占99%;其他收入5.02万元,占1%。
2016年本年支出合计476.1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42.90万元,占72%;项目支出133.22万元,占28%。
四、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情况
2016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决算530.48万元。与2015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增加67.50万元,增长15%。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474.29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9%。与2015年相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增加44.47万元,增长10%。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16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474.29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支出398.76万元,占84%;农林水支出9.02万元,占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7.44万元,占8%;住房保障支出28.10万元,占6%;其他支出0.97万元;占0%。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2016年决算数为398.76万元,其中:行政运行(项)2016年决算数为146.29万元,完成预算100%;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2016年决算数为103.41万元,完成预算68%,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项目工作未结束,项目经费结转下年;事业运行(项)2016年决算数为130.17万元,完成预算100%;其他财政事务支出(项)2016年决算数为18.89万元,使用上年结转经费。
2.社会保障和就业(类)2016年决算数为37.44万元,其中: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2016年决算数为22.07万元,包括:未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项)2016年决算数为2.39万元,完成预算100%;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2016年决算数为19.68万元,完成预算100%。就业补助(款)其他就业补助支出(项)2016年决算数为0.93万元,使用上年结转经费。抚恤(款)死亡抚恤(项)2016年决算数为14.44万元,完成预算100%。
3. 农林水支出(类)2016年决算数为9.02万元,其中:农业(款)科技转化与推广服务(项)2016年决算数为0.10万元,使用上年结转经费;农村综合改革(款)对村级一事一议的补助(项)2016年决算数为2万元,使用上年结转经费;其他农林水支出(款)其他农林水支出(项)2016年决算数为6.92万元,完成预算100%。
4. 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2016年决算数为28.10万元,完成预算100%。
5. 其他支出(类)其他支出(款)其他支出(项)2016年决算数为0.97万元,使用上年结转经费。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
2016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341.07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309.30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医疗费、奖励金、住房公积金、提租补贴、购房补贴、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公用经费31.77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用、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其他交通费、税金及附加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6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为10.82万元,完成预算10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为8.14万元,完成预算10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2.68万元,完成预算100%。
2016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数比2015年减少5.63万元,下降34%。其中: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减少5.62万元,下降41%;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数减少0.01万元,下降0.55%。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减少的主要原因:公务车辆改革,车辆减少,费用减少。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16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8.14万元,占75%;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2.68万元,占25%。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经费
2016年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2016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8.14万元,主要用于税收征管、西区产业园区发展、企业财政资金补贴、农业综合开发项目等工作所需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
3.公务接待费
2016年公务接待费2.68万元。主要用于执行公务、开展业务活动开支的交通费、住宿费、用餐费。国内公务接待35批次,301人次,共计支出2.68万元。具体内容包括:主要用于上级部门对西区产业园区发展情况、置换债券工作、税收收入情况、企业财政资金补贴等工作调研;2015年决算及2016年预算公开情况、非税收入收缴情况等工作检查指导及税收征管工作、国企改革及国资监管工作、农业综合开发项目等工作。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2016年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0万元。
九、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6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31.77万元,比2015年减少59.99万元,下降65%。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6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3.83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3.83万元,主要用于全区财政业务工作培训、机房改造。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16年12月31日,本部门有一般公务用车1辆,没有单价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
(四)预算绩效情况
无
十、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3.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4.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利息收入等。
5.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6.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7.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行政运行(项):指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指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事业运行(项):指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其他财政事务支出(项):指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财政事务方面的支出。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未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项):指未实行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支出;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指单位为职工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就业补助(款)其他就业补助支出(项):指除上述项目以外经省政府同意的其他用于促进就业的补助支出。抚恤(款)死亡抚恤(项):指按规定用于病故人员家属的一次性丧葬补助费。
9. 农林水支出(类)农业(款)科技转化与推广服务(项):指用于农业科技成果转化,农业新品种、新技术引进、推广及服务等方面的支出;农村综合改革(款)对村级一事一议的补助(项):指农村税费改革后对村级公益事业建设一事一议的补助支出;其他农林水支出(款)其他农林水支出(项):指除化解债务支出以外其他用于农林水方面的支出。
10.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指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11. 其他支出(类)其他支出(款)其他支出(项):指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不能划分到具体功能科目中的支出项目。
12.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13.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14.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15.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6.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17.“三公”经费:纳入省级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18.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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