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件2:
2016年中共攀枝花市西区水务局预算说明
2016年部门预算经十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按照《预算法》要求,现将我单位2016年部门预算说明如下:
一、 部门主要职责
1、贯彻执行国家、省、市有关水行政管理工作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负责保障水资源的合理开发利用;负责全区水务、水土保持、地方水电行政管理的制度建设,拟订政策和发展规划。组织编制全区重要江河湖库的流域综合规划、水资源保护和水源地保护规划、节约用水、防洪规划等重要水务规划,组织有关全区国民经济总体规划、城乡规划、重大建设项目中涉及水务、水土保持、地方水电等方面的论证工作。
2、负责全区水资源统一管理。合理配置水资源,统筹兼顾和保障生活、生产经营、生态环境用水;实施水资源的统一监督管理,组织实施取水许可、水资源有偿使用和按规定开展水能资源调查工作;负责重要流域、区域以及重大调水工程的水资源调度,组织实施水资源有偿使用制度和水资源论证、防洪论证制度。
3、负责全区水资源保护工作,组织水功能区的划分,审定水域纳污能力,提出限制排污总量的建议;审查入河(库)排污口的设置、改建和扩建,指导地下水开发利用和管理保护工作;指导饮用水水源保护工作;负责拟定全区节约用水政策和指导节水工作。
4、负责全区供水、再生水利用的行业管理指导工作和监督工作(含自备水源)。
5、负责全区水务行业体制改革工作;监管区政府授权管理的区级水务资产,负责全区水务行业国有资产的业务管理工作。
6、负责全区水务、水土保持、地方水电基本建设的指导并实施行业监督。
7、负责组织实施有关水务、水土保持、地方水电的法律法规及执法工作;查处辖区内重大水事纠纷;负责有关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应诉工作。
8、负责全区水土保持工作。拟订水土保持规划并监督实施,负责全区水土流失综合治理及监测工作;负责权限范围内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的审批、实施、监督及水土保持设施的验收工作。
9、负责行业内的地方电力管理工作。负责全区水电建设项目涉水事务的监督管理。
10、负责辖区内河道、水库、湖泊(包括人工水道、行洪区、蓄水区、滞洪区)、河口滩涂的行政管理及河道管护范围内砂石资源等的开发、利用和保护;负责对占用河道、河堤通道设施(包括临时设施)等行为的行政监督管理工作。
11、指导农村水利工作。组织协调农田水利基本建设,指导农村饮水安全、节水灌溉等工程建设与管理工作,指导农村水利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按规定指导农村水能资源开发工作,指导水电农村电气化和小水电代燃料工作。
12、指导全区水务发展和水务行业劳动保护、科技推广、安全生产工作。
13、负责防治水旱灾害,组织、协调、监督、指导全区防洪抢险及抗旱工作。编制全区防汛抗旱应急预案并组织实施,指导水务突发公共事件应急管理工作。
14、承担区政府公布的有关行政审批事项。
15、承办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部门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截止2014年10月统计,我部门基本情况如下:行政人员编制5人,实有5人(含行政工勤人员);事业人员编制 8人,实有3人。
离退休人员2人。
编内聘用人员编制3人,实有3人。
车辆编制4辆,实有3辆。
三、部门主要工作任务
1、防汛抗旱;
2、水政水资源;
3、水利工程建设;
4、其他日常事项和领导交办的工作。
四、预算收支总体情况
按照预算管理有关规定,目前部门预算的编制实行综合预算制度,全部收入和支出都反映在预算中。2016年, 区收入预算为134.53万元,其中:当年财政拨款收入 万元。相应安排支出预算134.53万元,其中:人员支出109.85万元,公用支出 17.68万元,项目支出7万元。
五、公共财政预算拨款支出情况
2016年度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34.53万元,主要支出项目包括:
(一)行政人员基本工资34.03万元。
(二)事业人员基本工资13.72万元。
(三)临聘人员工资9.3万元。
(四)行政事业人员社会保障缴费 10.34万元。
(五)离休费0.22万元。
(六)住房公积金8.12万元。
(七)人员公用经费2.4万元。
(八)公务用车运行及维护费7.2万元。
(九)防汛经费 2万元。
(十)抗旱经费 5 万元
附件:1.攀枝花市西区*******收支预算总表模板
2.部门公共财政拨款项目支出预算表模板
攀枝花市西区水务局
2016年2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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