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中共攀枝花市西区区委政法委
预算说明
2016年部门预算经十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按照《预算法》要求,现将我单位2016年部门预算说明如下:
一、 部门主要职责
(1)根据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区委的决策,统一政法各部门的思想和行动。对一定时期内的全区政法工作做出全局性的部署,并督促贯彻落实。
(2)监督、指导政法各部门严格执行法律、法规和党的方针、政策,结合实际,研究制定严肃执法、落实党的方针、政策的具体措施;监督和支持政法各部门依法行使职权,加强执法监督,切实解决执法活动中的违法问题;指导和协调政法各部门履行职责时相互制约、密切配合;督促、推动大案要案的查处工作,协调、指导有重大影响的案件和政策性强或有重大争议的疑难案件。
(3)指导、协调全区维护社会稳定工作。了解掌握全区维护社会稳定工作情况,提出工作对策及建议措施;督促落实区委、区政府对维护稳定工作的重大部署;监督检查维护稳定工作领导责任制的落实情况。
(4)负责对“法轮功”及其他邪教组织和对社会有危害的气功组织的调查、处理;督促镇(街道)、企事业单位做好处理“法轮功”工作;了解、掌握邪教发展方向和国内外信息,为区委、区政府处理邪教问题提出建议和意见。
(5)指导、协调全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分析、研究全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形势和对策;制定全区综合治理工作规划和实施方案;监督、指导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各项措施的贯彻落实。
(6)开展政法战线调查研究工作,探索政法工作及政法管理体制改革的新途径。
(7)研究加强政法队伍及其领导班子建设的措施,协助区委和区委组织部考察、管理政法部门的领导干部;指导政法干警教育培训工作和政法部门查处干警违法违纪案件;监督检查全区政法队伍建设领导责任制落实情况。
(8)协助区委处理全区有关政法工作的重大问题。
(9)完成区委交办的其它事项。
二、部门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行政人员编制5人,实有7人(含行政工勤人员1名及离岗待退人员1名);参公管理人员编制0人,实有0人;事业人员编制10人,实有7人(含事业工勤人员)。
离退休人员1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1人。
编内聘用人员编制3人,实有2人。
车辆编制3辆,实有4辆。
三、部门主要工作任务
1.加强政法队伍思想政治建设和岗位技能练兵,全面提高政法队伍整体素质,充分发挥政法部门在社会管理和维护稳定、社会公平正义工作中的主力军作用。深入推进依法治区工作和社会体制改革等工作。
2.进一步落实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制度,积极预防和妥善处置群体性上访和群体性事件,全力做好各级“两会”期间和重点敏感时段的维稳安保工作。
3.建立健全社会治安立体化防控体系,积极整合人防、物防、技防资源,有效减少和预防各类可防性案件发生;依法严厉打击各种违法犯罪行为,确保社会治安大局平稳,全面提升人民群众安全感和满意度。
4.切实抓好单位内部安全保卫制度建设,建立健全单位内部安全防范长效机制,集小安为大安。
5.继续贯彻落实创新社会管理“十项制度”,切实压实各级各部门、各级领导干部的工作责任。
6.进一步完善“三项机制”建设,全面提升依法行政、公正执法和为民服务能力。
7.用好用活公益性岗位设置政策,建立和充实治安协管队伍,完善治安协管工作运行机制,有效发挥治安协管队伍在治安、消防、防洪、抢险等方面的积极作用。
8.建立健全综治、维稳保障机制。按照省、市关于加强社区(村)网格管理工作的相关要求,配齐配强各级网格管理力量,健全基层综合服务管理平台,充分利用城乡网格化管理体系促使经济社会又快又好发展。
9.进一步完善矛盾纠纷“大调解”工作体制,切实抓好矛盾纠纷排查调处。认真贯彻落实深化平安建设工作会议精神,以持续提升群众安全感和满意度为工作取向,不断拓展平安建设领域,丰富平安建设内涵,创新社会治理方式,以红袖标活动为契机,不断壮大基层群防群治组织,夯实基层治安防范力量,全力构建“大平安”工作格局;不断加强重点地区整治,整治治安突出问题,开展“五规范五减少社区(村)”活动创建,夯实基层基础力量等重点工作,不断深化平安西区、法治西区建设。
10.不断深入推进禁毒、见义勇为、铁路护路、防邪、司法救助、“三电”实施保护等工作取得实效。
四、预算收支总体情况
按照预算管理有关规定,目前部门预算的编制实行综合预算制度,全部收入和支出都反映在预算中。2016年, 区委政法委收入预算为469.69万元,其中:当年财政拨款收入469.69万元。相应安排支出预算469.69万元,其中:人员支出179.14万元,公用支出32.04万元,对个人及家庭支出0万元,项目支出258.51万元。
五、公共财政预算拨款支出情况
2016年度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469.69万元,主要支出项目包括:
(一)行政运行129.61万元。其中,行政人员基本工资72.88万元,行政人员社会保障费13.46万元。
(二)一般行政管理事务258.51万元。
(三)事业运行67.76万元。其中,事业人员基本工资53.70万元,事业人员社会保障费14.06万元。
(四)未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0万元。
(五)住房公积金13.81万元。
附件:1.攀枝花市西区区委政法委收支预算总表
2.部门公共财政拨款项目支出预算表
3.2016年“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表
中共攀枝花市西区区委政法委员会
2016年2月17日
主办:中共攀枝花市西区委员会办公室 攀枝花市西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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