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 录
第一部分 攀枝花市西区应急管理局概况
一、职能简介
二、2023年重点工作
第二部分 攀枝花市西区应急管理局2023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二、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五、“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六、非财政拨款预算安排“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情况说明
九、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第四部分 附表
一、部门收支总表
二、部门收入总表
三、部门支出总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五、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部门经济分类科目)
六、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表
八、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预算表
九、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十、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表
十一、政府性基金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十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预算表
十三、单位预算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十四、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表
第一部分 攀枝花市西区应急管理局部门概况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主要职责
1.负责应急管理、防震减灾和安全生产综合监督管理工作,组织和指导区级各部门、镇(街道)、区园区管委会应对安全生产类、自然灾害类等突发事件的应急抢险救援工作。
2.拟订应急管理、防震减灾和安全生产等政策措施,组织编制全区安全生产、防震减灾、应急体系建设、综合防灾减灾规划。
3.监督、指导、协调区级各部门、镇(街道)、区园区管委会安全生产工作,组织开展安全生产巡查、督导、考核工作,通报全区安全生产控制指标执行情况,监督事故查处和责任追究落实。
4.承担全区地方煤矿、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烟花爆竹、民用爆炸物品等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准入管理职责。
5.拟订煤炭产业发展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煤炭生产协调和监督管理工作,煤炭行业结构调整和产业升级、瓦斯治理和利用,推进煤炭体制改革。
6.承担权限内煤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依法监督检查煤矿企业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情况及其安全生产条件和有关设备(特种设备除外)、材料、劳动防护用品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负责监督、指导煤矿企业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安全标准化、瓦斯和水害防治及相关安全科技发展工作。配合开展煤矿事故调查处理工作。
7.按照分级、属地原则,负责危险化学品、化工、医药、烟花爆竹、民用爆炸物品、非煤矿山、地质勘探、石油(气)开采等工矿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依法指导、监督检查冶金、有色、建材、机械、轻工、纺织、烟草、商贸等行业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负责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督管理综合工作。协助市应急管理局做好中央、省属在西区工矿商贸企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
8.负责组织、指导应急预案体系建设,建立完善事故灾难和自然灾害分级应对制度,牵头组织编制全区应急救援综合预案和安全生产类、自然灾害类应急救援专项预案,负责应急预案衔接工作,组织开展预案演练并落实,督促相关部门加强应急避难场所设施建设。
9.按照中央、省、市、区的规划,牵头建设统一的应急管理信息系统,负责信息传输渠道的规划、布局,建立监测预警和灾情报告制度,健全自然灾害信息资源获取和共享机制,依法统一发布灾情。
10.负责组织、指导、协调安全生产类、自然灾害类等突发事件应急救援,承担区级应对一般及以上灾害指挥部工作,综合研判突发事件发展态势并提出应对建议,负责组织一般及以上灾害的应急处置工作。
11.统一协调全区各类专业应急队伍,建立应急协调联动机制,推进指挥平台对接,提请市应急管理局衔接攀枝花军分区和武警部队参与应急救援工作。
12.按照国家相关政策和省、市、区相关规定负责消防、森林火灾扑救、抗洪抢险、地震和地质灾害救援、生产安全事故救援等专业应急救援力量建设,依法依规统筹指导镇、街道及社会应急救援力量和应急保障能力建设。
13.按照国家相关政策和省、市、区相关规定负责消防工作,组织和指导消防监督、火灾预防、火灾扑救等工作。
14.组织相关部门开展自然灾害监测预警、自然灾害综合风险评估以及指导协调森林和草原火灾、水旱灾害、地震和地质灾害防治等工作。
15.负责全区防震减灾工作。编制防震减灾规划并组织实施,组织制定地震综合防御对策。
16.依法组织、指导生产安全事故调查处理,监督事故查处和责任追究落实情况。组织开展自然灾害类突发事件的调查评估工作。
17.负责组织、协调灾害救助工作,组织和指导灾情核查、损失评估、救灾捐赠工作,管理、分配中央、省级、市级下拨及区级救灾款物并监督使用。
18.开展应急管理、防震减灾和安全生产方面的交流与合作,组织参与安全生产类、自然灾害类等突发事件的跨区域救援工作。
19.制定应急物资储备和应急救援装备规划并组织实施,会同区发展改革局等有关部门建立健全应急物资信息平台和调拨制度,在救灾时统一调度。
20.负责应急管理、防震减灾、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和培训工作,组织和指导应急管理、防震减灾、安全生产的科学技术研究、推广应用和信息化建设工作。
21.负责职责范围内的职业健康、生态环境保护、行政审批服务便民化工作。
22.完成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2023年重点工作任务
一是继续深入贯彻中央、省市各级的会议精神和领导的指示批示,抓好国务院安委会安全生产十五条措施落地落实。针对危险化学品、非煤矿山、交通运输、建筑施工等高危行业领域,深入开展专项治理,坚决防范遏制重特大事故。
二是继续抓好森林草原防灭火、抗震救灾、防汛抗旱工作,进一步提升自然灾害综合防控能力和应急救援水平。继续强化应急管理,督促指导各单位加强应急预案管理,推进部门预案之间相的衔接互补,构建“分类管理、分级负责、条块结合、属地为主”的应急管理体系,组织开展群众参与度高、应急联动性强、形式多样、节约高效的应急预案演练。
三是严格落实365天24小时双值班机制,确保值班值守到位到岗,及时有效处置各种突发事件和信息。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内设股室6个,下属二级单位3个,其中行政单位0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2个,分别是攀枝花市西区应急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大队、攀枝花市西区应急救援服务中心,其他事业单位1个,分别是攀枝花市西区远程在线监控信息中心。
第二部分 攀枝花市西区应急管理局
2023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收支预算总体情况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西区应急管理局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单位预算管理。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757.14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28.0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收入0元、事业收入0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元;支出包括: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69.09万元、卫生健康支出40.22万元、城乡社区支出28.00万元、住房保障支出57.57万元、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590.26万元。西区应急管理局2023年收支预算总数785.14万元,比2022年收支预算总数增加80.22万元,主要原因是领导职务、事业人员增多,2021年入职的职工工资及社保、公积金支出增多,全年人员经费支出较上年增长。
(一)收入预算情况。
2023年,收入预算785.14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收入757.14万元,占96.43%;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28.00万元,占3.57%,
(二)支出预算情况。
2023年,支出预算785.1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746.14万元,占95.03%;项目支出39.00万元,占4.97%。
单位预算安排主要用于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
基本支出,是用于保障日常运转的经费。
项目支出,是用于保障完成特定工作任务的经费。
按支出功能分类主要用于以下方面支出:
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69.09万元,主要用于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和退休费;
2.卫生健康支出40.22万元,主要用于行政单位医疗和事业单位医疗缴费支出;
3.城乡社区支出28.00万元,主要用于区安委会工作、安全生产监管执法、应急综合管理、森林草原防灭火专项整治等专项工作;
4.住房保障支出57.57万元,主要用于缴纳职工住房公积金;
5.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590.26万元,主要用于单位的日常运转支出;
二、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2023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785.14万元。收入包括:本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757.14万元、本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28.00万元;支出包括: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69.09万元、卫生健康支出40.22万元、城乡社区支出28.00万元、住房保障支出57.57万元、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590.26万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757.14万元,比2022年预算数增加99.22万元,主要原因是领导职务、事业人员增多,2021年新入职的职工工资及社保、公积金2023年需要调整,人员经费支出较2022年有所增加。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69.09万元、卫生健康支出40.22万元、住房保障支出57.57万元、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590.26万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行政单位离退休(项)2023年预算数为1.63万元,主要用于: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开支的退休费。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2023年预算数为67.46万元,主要用于: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支出。
3. 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2023年预算数为28.06万元,主要用于: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由单位缴纳的支出。
4. 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2023年预算数为8.88万元,主要用于: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由单位缴纳的支出。
5 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2023年预算数为2.40万元,主要用于:公务员医疗补助。
6. 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项)2023年预算数为0.88万元,主要用于:公务员个人医疗账户补充单位负担部分。
7. 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2023年预算数为57.57万元,主要用于: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8. 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类)应急管理事务(款)行政运行(项)2023年预算数为444.27万元,主要用于: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包括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
9. 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类)应急管理事务(款)事业运行(项)2023年预算数为134.99万元,主要用于: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包括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
10. 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类)应急管理事务(款)自然灾害救灾补助(项)2023年预算数为1万元,主要用于:冬令春荒救助经费。
四、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746.14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674.51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险缴费、房公积金、退休补贴、遗属补助。
公用经费71.63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党建经费、工会经费、差旅费、其他交通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水费、电费和福利费。
五、“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2023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数5.50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经费0万元、公务接待费0.5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5.00万元。
(一)本年度未安排因公出国(境)经费,与上年持平。
(二)公务接待费较2022年预算上升56.73%,主要原因是森林防火、安全生产等工作接待费用增加。
2023年公务接待费计划用于森林防灭火、安全生产工作接待。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与2022年预算持平。
单位现有公务用车2辆,其中:轿车(含7座以下商务车、城市越野车)0辆,7座以上19座(含19座)以下客车0辆,越野车2辆,货车及19座以上客车0辆,摩托车0辆。
2023年,安排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购置公务用车0辆,其中:轿车(含7座以下商务车、城市越野车)0辆,7座以上19座(含19座)以下客车0辆,越野车0辆,货车及19座以上客车0辆,摩托车0辆。
2023年,安排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5.00万元,用于公务用车保险费用、日常运行维修费、燃油费用。
六、非财政拨款预算安排“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2023年,没有使用非财政拨款安排“三公”经费预算。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2023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28.0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0万元,项目支出28万元。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情况说明
2023年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九、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2023年,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为71.63万元,比2022年预算增加0.89万元,增长1.26%。其中办公办公费15.60万元、水费1.56万元、电费3.12万元、差旅费11.7万元、公务接待费0.50万元、工会经费6.99万元、福利费2.46万元、其他交通费用23.76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5.00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0.94万元。
(一)政府采购情况
2023年,安排政府采购预算1.51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1.51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购买服务预算0万元。
(二)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2年底,共有车辆2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2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价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三)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2023年,部门整体支出及预算批复项目均按要求实行绩效目标管理,涉及项目资金共计39.00万元,其中,房屋租赁维修费6.00万元;应急综合管理和应急值班值守经费(应急宣传、培训、演练)经费10.00万元;区安委会工作、事故调查、安全风险分级管理及安全发展示范城市创建工作经费7.00万元;西区冬令春荒受灾群众临时生活救助资金1.00万元;安全监管执法、安全生产专家指导鉴定、聘请法律顾问及宣传培训和行政许可经费5.00万元;森林草原防灭火防治、防汛抗旱工作经费10.00万元。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指由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安排的财政拨款数。
2.一般公共预算:包括公共财政拨款(补助)资金、专项收入。
3.基本支出:包括人员经费、商品和服务支出(定额)。其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4.项目支出:包括编入部门预算的单位运转性项目、政府专项资金项目的支出安排数。
5.“三公”经费:指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第四部分 附表
附件:攀枝花市西区应急管理局2023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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