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西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部门预算说明
2015年部门预算经 十 届人民代表大会第 六 次会议审议通过,按照《预算法》要求,现将我单位2015年部门预算说明如下:
一、 部门主要职责
(1)承担辖区城乡规划管理、城乡建设,建筑业、住宅物业及房地产业管理,人民防空等日常工作。
(2)保障性住房建设管理。
(3)房改房上市管理。
(4)统筹新区开发和旧城改造工作。
二、部门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我部门基本情况如下:行政人员编制5人,实有10 人(含行政工勤人员);参公管理人员编制7人,实有 7人;退休人员 18 人,编内聘用人员编制26人,实有 25人,车辆编制 6 辆,实有 6辆。
三、部门主要工作任务
(1)贯彻国家、省、市住房与城乡建设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参与全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编制相关工作,研究制定建设系统经济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年度计划和相关政策并组织实施。
(2)参与全区城市规划管理,指导村镇规划、依据授权审查建设工程项目的选址、定点和初步设计方案;指导村镇规划选址意见书的发放工作;参与国土规划和区域规划的编制;协调全区重点项目中涉及建设规划手续的相关工作;参与监督、检查辖区范围内城市规划、乡镇规划的组织实施工作。
(3)贯彻执行全市住房改革及住房保障政策;负责制定辖区住房保障实施方案并组织实施;负责辖区保障性住房建设的组织、协调、指导工作;负责辖区廉租住房分配、管理和补贴发放。
(4)承担权限范围内城乡建设管理职责。指导全区城乡建设,指导制定村镇中长期规划、年度计划及建设方案,并指导组织实施。负责建筑节能的监督管理工作。
(5)根据有关法规和政策研究拟订我区新区开发和旧城改造政策,按照城市规划拟定编制新区开发和旧城改造计划,经批准后抓好相关工作的落实;负责综合协调管理全区新区开发和旧城改造工作,并组织实施辖区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
(6)负责辖区建筑市场监督管理、规范市场行为。负责对建筑施工工地安全文明施工监管;参与权限范围内建筑施工安全生产事故的调查、处理、统计、上报工作;参与辖区各类工程项目招投标监督工作;参与辖区建筑工程验收;参与建筑工地拖欠工程款和农民工工资清理工作。
(7)承担在权限范围内规范房地产市场秩序、监督管理房地产市场的责任。参与辖区房地产市场监管及违法违规行为查处;负责指导监督辖区的物业管理企业;负责辖区房改房维修及其维修基金的管理工作。
(8)贯彻执行国家、省、市有关人民防空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负责组织实施全区人民防空工作。
(9)承担西区城乡规划建设委员会和西区城市开发建设指挥部交办的日常工作。
(10)负责区政府与攀枝花市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西区规划分局的沟通协调工作。
(11)承担区政府公布的有关行政审批事项。
(12)承办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四、预算收支总体情况
按照预算管理有关规定,目前部门预算的编制实行综合预算制度,全部收入和支出都反映在预算中。2015年, 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当年财政拨款预算收入357.09万元,相应安排支出预算357.09万元,其中:人员支出220.85万元,公用支出36.34 万元,对个人及家庭支出86.90万元,项目支出13万元。
五、公共财政预算拨款支出情况
2015年度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357.09万元,主要支出项目包括:
(一)、行政运行(2210101)259.64万元。
(二)、未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2080504)67.05万元。
(三)、其他优抚支出(2080899)0.56万元。
(四)、住房公积金(2210201)16.84万元。
(五)、一般行政管理事务支出(2120102)13万元。
附件:1.部门收支预算总表
2.部门公共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
3.部门政府性基金拨款支出预算表
4.“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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