攀枝花市西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年区级部门整体支出
绩效自评报告
一、部门(单位)概况
(一)机构组成。
内设股室11个,派出机构5个,下属二级单位1个,其中其他事业单位1个(攀枝花市西区消费维权和个体经济指导服务中心)。纳入攀枝花市西区市场监督管理局2023年度部门决算编制范围的二级预算单位:攀枝花市西区消费维权和个体经济指导服务中心。
(二)机构职能。
1.贯彻执行国家、省、市、区有关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工商行政管理等方面的法律、法规和政策;拟订相关规范性文件和措施,经批准后组织实施。
2.承担依法规范和维护各类市场经营秩序的责任,负责市场监督管理和行政执法,组织查处违反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工商行政管理法律、法规、规章的行为。
3.承担监督管理流通领域商品质量安全的责任,组织开展有关服务领域消费维权工作,建立消费者权益保护体系;负责涉及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工商行政管理的投诉和举报工作。指导消费者咨询、投诉、举报受理、处理和网络体系建设等工作,保护经营者、消费者合法权益。
4.承担查处传销和违法直销案件的责任,依法监督管理直销企业和直销员及其直销活动。
5.负责商标管理工作,依法保护商标专用权和查处商标侵权行为,加强驰名商标、著名商标、知名商标保护工作。负责特殊标志、官方标志的管理和保护。指导企业、单位和个人的商标注册工作。
6.负责依法监督管理经纪人、经纪机构及经纪活动;依法实施合同行政监督管理,负责管理动产抵押物登记,组织监督管理拍卖行为,推广指导合同示范文本的使用,依法查处合同欺诈等违法行为,组织开展合同争议行政调解工作。
7.指导广告业发展,负责广告活动的监督管理工作。
8.负责市场交易行为和网络商品交易及有关服务行为的监管管理,负责个体工商户、私营企业经营行为的监督管理;依法查处无照经营违法行为。
9.负责组织协调、督导检查市场主体信用信息年报公示工作,承担研究分析并依法发布辖区市场主体登记注册信用信息及发展报告,促进市场主体信用信息体系建设,为政府决策和社会公众提供信息服务。
10.配合上级机关做好反垄断行政执法工作,依法查处不正当竞争、商业贿赂、走私贩私等经济违法行为。
11.承担区食品安全委员会日常工作。负责全区食品安全监督管理综合协调,推动健全协调联动机制。
12.制定辖区食品药品安全检查年度计划、重大整顿治理方案并组织落实;负责重大活动食品药品安全保障工作;承担药品、医疗器械、食品生产经营及餐饮服务的安全监督管理职责;承担保健食品和化妆品市场监管职责。
13.负责本部门依法行政工作,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执行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计划、食品安全地方标准,负责制定本部门食品药品及其它商品年度抽检计划并组织实施;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完善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机制;推动落实食品、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安全企业主体责任;建立药品、化妆品不良反应和医疗器械不良事件监测体系,并开展监测和处置工作;负责不安全食品和存在安全隐患的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及其它商品召回的监督管理。
14.监督实施药品和医疗器械的标准、分类管理制度;监督实施药品和医疗器械的研制、生产、经营、使用等质量管理规范;配合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负责麻醉药品、精神药品、毒性药品、放射性药品和易制毒化学药品的监督管理;严格执行执业药师资格准入制度,组织开展相关从业人员培训;监督实施化妆品监督管理办法。
15.负责市场等公众聚集场所、食品、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安全事故应急体系和隐患排查治理机制建设,组织市场等公众聚集场所、食品、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置和调查处理工作,按规定负责市场等公众聚集场所、食品、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的安全事故和突发事件的应对处置。
16.承担区政府公布的有关行政审批事项。
17.承办区政府以及区食品安全委员会交办的其他事项。
(三)人员概况。
部门现有行政编制41名、机关后勤服务人员控制数(机关后勤事业编制)0名、参公编制28名、事业编制10名。
部门年末在职实有人员共计73名,其中:机关行政人员39名、机关工勤人员2名、参公人员19名、事业人员7名,临聘人员8名。
二、部门财政资金收支情况
(一)部门财政资金收入情况。
2023年部门财政资金收入1799.57万元,其中政府性基金收入9万元。
(二)部门财政资金支出情况。
2023年部门财政资金支出1735.6万元,其中人员经费支出1535.75万元,公用经费支出133.83万元,项目经费支出66.01万元。
三、部门整体预算绩效管理情况
(一)部门预算项目绩效管理。
1.人员类绩效目标情况
2023年财政人员经费年初预算数1259.80万元,追加预算277.94万元,支出1537.74万元,预算完成率100%。保障了局机关及所属事业单位职工人员支出。
2.公用经费(运转类)绩效目标情况
2023年公用经费财政收入133.83万元,支出133.83万元,预算完成率100%;有效保障机关正常运转,为各项工作开展提供基础。
3.特定目标类项目绩效目标情况
2023年区级财政资金下达14个项目资金,资金下达49.5万元,支出41.15万元。预算执行率83.13%。
2023年上级结转资金和当年上级资金下达80.49万元,支付22.87万元,预算执行率28.41%。
按照部门年初目标任务和资金预算,我局对食品、药品、保健品、化妆品、特种设备安全、知识产权、计量、标准化、认证认可进行现场监管执法,开展食品、药品、化妆品、医疗器械、流通领域商品、工业产品的抽样检验,进行食品药品特种设备等的安全风险监测和评估。召开各类工作会议,安排布置监管工作。开展食品药品特种设备产品质量科普宣传。食品、药品、特种设备、产商品质量安全形势稳中向好,质量强区稳步推进,市场秩序井然有序,机构改革顺利推进,各项工作成效显著。
(1)激活营商环境“新动能”。
一是继续深化企业便利化改革,共建线上“一网通办”综合登记平台和线下政务服务大厅“一窗通办”综合登记窗口,实行市场主体开办、注销“一门进出、一窗受理、一套材料、一网通办、一日办结”,市场主体开办时间压缩至1个工作日内,全年,通过网上“一窗通”办结的许可件共计183件,通过网上全程电子化办理许可1821件。扩大简易注销企业类型范围,简易注销公示时间由45天压缩为20天,申请材料从原来的10份减少至6份,减少近50%,有效降低了企业注销的制度性成本。二是推进“证照分离”改革全覆盖,实现市场主体身份在线“一次验证、全网通用”。2023年全区新登记市场主体780户,其中企业153户,个体工商户627户,电子营业执照发放率100%。三是全力完成经济目标任务,目前,完成固定资产投资2.24亿,完成招商引资任务1.37亿元,其中国内、省外0.93亿元。全力推进“个转企”培育。建立支持个体工商户发展部门联席会议制度,核准登记“个转企”215户,超市级下达目标任务。
(2)夯实民生保障“压舱石”。
一是食品安全不断强化。发挥标杆引领作用,全力推进示范创建工作,目前,西区已完成省级食品安全示范区复审工作,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创建已通过省级初评。推进食品安全“两个责任”落实,建立县(区)、镇(街道)、村(社区)三级包保主体台账和包保干部台账,辖区3个A级主体,9个B级主体已全部配备食品安全总监,其他取证食品经营单位已全部配备食品安全员。积极推动实施“明厨亮灶”工程。目前辖区大中型餐馆、学校幼儿园食堂后厨均已实现“互联网+明厨亮灶”的远程信息平台实时监控,小型餐饮店均已实现阳光操作、透明化管理,“明厨亮灶”率达100%。大力推行“技术监管+行为监管”检监联动机制,目前已开展食品、食用农产品监督抽检424批次,对不合格16批次均已立案查处。开展“你点我查”“你点我检”活动4期,聚焦大型超市、集贸市场、火锅店、奶茶店等进行监督检查,检查结果和检查视频在微信公众号公布,倒逼餐饮经营单位履行主体责任。
二是药品安全持续向好。探索协同监管机制。依托“互联网+药学服务”平台开展综合监管,全区已有76家药店加入“互联网+药学服务”平台,占全区零售药店总数的100%。注重风险管理,开展区域性药品抽检,强化药械化不良反应监测工作,截至目前,共完成区域性药品抽检10批次,收集并上报药品不良反应52例、医疗器械不良事件36例、化妆品不良反应25例。加大监管督查力度,截至目前,共开展药品日常监督检查141家次、各专项监督检查723家次,医疗器械日常监督检查147家次、各专项检查905家次,化妆品日常和专项监督检查272家次,开展各类联合整治行动2次,与市公安局西区分局联合调查涉药案件线索1起。建立西区药品行业工会联合会,将以罚促改、部门组织法律法规和专业知识学习等传统的“对立型”监管格局,逐渐转变为行业自我规范、监管部门督促指导的“服务型”监管新模式。
三是特种设备安全不断压实。以化工、工贸、燃气、人员密集场所四大领域特种设备为重点,切实开展执法监督检查,重点整治使用未经法定检验和使用登记的特种设备、起重机械监控系统和安全保护装置缺失、快开门式压力容器联锁保护装置失效、叉车无证操作、非法充装过期、报废、翻新液化石油气瓶、电梯鼓式制动器和缓冲器失效等违法违规行为。2023年以来,排查燃气具销售场所8家次,排查燃气具销售企业29家次,立案查处6件销售不符合国家强制标准燃气灶具案,监督抽查液化石油气2批次,合格率100%。检查各类企业130余家次,抽查各类特种设备1200余台个(含气瓶),下达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指令书17份,立案查处特种设备违法案件6件,有效防范了特种设备重特大事故的发生。
四是质量强区战略不断提升。完善质量工作激励机制,以区政府名义印发《攀枝花市西区苏铁质量奖评选管理办法》,并组织1家企业申报“攀枝花市质量奖”,推荐1人参加首席质量管理培训,目前西区正在开展“苏铁质量奖”评选工作。激活企业质量发展新动能,组织辖区2家企业参加攀西地区检验检测能力大比武,组织11个部门开展集中宣传,攀枝花瑞达水泥分别获得了物理组、化学组二等奖、三等奖。开展重点工业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治理,检查燃气具、燃气泄漏报警器销售企业45家次。开展消防产品、烟花爆竹、成品油、化肥、农业投入品、学生儿童用品(校园周边)等10类重点产品监督检查100余次。开展儿童玩具3C认证、婴儿奶粉有机认证专项执法检查,责令下架“三无”产品30余个品种。开展民生计量工作。检定全区集贸市场计量器具644台,合格570台,合格率超85%,检定社区医疗机构计量器具157台套,合格率100%。完善标准体系建设,修订并发布实施《地理标志保护产品 攀枝花噹噹鸡养殖技术规范》,推荐攀枝花市第二人民医院医养结合项目参加省级标准化试点,同年,西区政务服务中心省级标准化试点成功通过验收。推进辖区知识产权保护工作,组织开展知识产权周集中宣传1次,走访重点知识产权企业2家,多部门联合执法检查1次,办理侵犯商标专用权案件10件;组织开展奥林匹克、成都大运会专用标志保护和“川渝味道”专利保护专项行动,检查并向经销商宣传知识产权保护相关知识17次。
(3)增强市场规范“内驱力”。
一是消费环境建设持续推进。评出放心舒心示范单元14户(含示范街道1条),规范单位16户,ODR单位(在线解决服务的企业)2户,线下无理由退货单位12户,先行赔付承诺单位3户,消费维权服务站10户,对消费投诉重点经营者行政约谈3次,公开披露1家不诚信重点经营者,受理投诉举报咨询237件,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2.6万元。开展消费维权法律帮助和消费纠纷“诉调对接”工作,截至目前,共计办理涉消费纠纷小额速裁案件15件。2023年2月,区市场监管局被评为攀枝花市2022年度消费维权优秀案例组织。二是行政执法成绩显著。实施“春雷”“铁拳”等执法行动,重点整治药品、食品、重要工业产品、特种设备安全领域的违法行为和扰乱市场秩序的违法行为,查处违法案件144件,罚没款30.89万元,有力净化了市场环境。2023年4月,荣获2022年度西区行政执法队伍“大学习大练兵大比武”活动行政执法业务技能竞赛团体一等奖,我局2名参赛人员分别荣获个人一等奖和二等奖。三是事中事后监管持续强化。推动公平竞争审查实现政府部门全覆盖。开展价格监测11次,查处8起涉及民生商品价格欺诈案件。监测各类广告线索400余条次,查处违法广告案件8件。全力推进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和国卫复审工作,开展农贸市场专项治理,指导7个农贸市场完成基础设施改造,投入经费230万元。
(二)结果应用情况。
1.我局按照“谁支出,谁自评”预算绩效管理要求,组织开展了2023年整体绩效自评工作。逐步树立全员绩效管理意识,向绩效管理要财力,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对预算执行率偏低、自评结果较差的项目,单独说明原因,提出整改措施。
2.按要求在相关门户网站上及时公开本单位财政支出绩效评价情况,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在今后工作中,我局将切实加强项目整改落实,推动绩效评价结果与预算安排相结合,加大评价结果向社会公开的力度,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三)自评质量。
按照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要求,我局认真开展自评,部门绩效目标编制完整、合理,资金支付符合会计法律法规以及专项资金管理要求,项目支出专项核算、专款专用。
四、评价结论及建议
(一)评价结论。
按照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要求,我局认真开展自评,部门绩效目标编制完整、合理,资金支付符合会计法律法规以及专项资金管理要求,项目支出专项核算、专款专用。我局认真贯彻落实省局、市委和市政府的安排部署,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履职尽责、开拓创新,保障了各项工作有序推进。食品、药品、产商品质量、特种设备“四大安全”监管实现“零事故”。
(二)存在问题。
一是对全局职工绩效评价宣传培训工作做得不够,业务股室缺乏对预算绩效管理的全面认识;二是财政财力紧张,导致部分款项无法支付,资金执行进度较低。
(三)改进建议。
一是强化项目实施股室对资金绩效实现情况的责任约束。对专项资金偏离预算绩效目标的支出,及时采取有效措施予以纠正,让资金管理人、使用人皆知自身的责任,进一步规范专项资金使用绩效。二是加强资金监管。针对资金绩效运行状况,及时查找资金使用和管理过程中的薄弱环节,提出纠正措施;加快资金执行进度,确保后续绩效目标的有效完成。三是加强与财政沟通协调。加大资金保障力度,加快资金执行进度,及时跟踪问效,实现全程可查询、可追溯、可控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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