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部门概况
(一)机构组成。
区科技局是独立编制和核算的全额拨款行政单位,内设:综合办公室1个,下设:攀枝花市西区生产力促进中心。
(二)机构职能。
1.拟订全区创新驱动发展战略以及科技发展、引进国外智力规划和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起草有关科技发展的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
2.统筹推进全区科技创新体系建设和科技体制改革,会同有关部门健全技术创新激励机制。优化科研体系建设,指导科研机构改革发展,推动企业科技创新能力建设,承担推进科技军民融合发展相关工作,推进全区重大科技决策咨询制度建设。组织拟订全区推进创新创业、促进科技金融结合、科技招商的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
3.牵头建立全区科研项目资金协调、实施、评估、监管机制。会同有关部门提出优化配置科技资源的政策措施建议,推动多元化科技投入体系建设。组织拟订区级财政科技计划(专项、基金)并监督和实施。负责本部门预算中的科技经费预决算及经费使用的监督管理。
4.组织协调全区重大基础研究和应用基础研究。拟订科技创新基地建设规划并监督实施,参与编制重大科技基础设施建设规划和监督实施。牵头推进在区的国家、省(部)、市重点实验室、技术创新中心等重大科研平台建设,推动科研条件保障建设和科技资源开放共享。
5.拟订推进攀西国家战略资源创新开发试验区建设发展的科技支撑计划并组织实施。编制全区重大科技专项方案并组织实施。统筹经济社会发展重要领域的关键共性技术、前沿引领技术、 现代工程技术、颠覆性计划的研发和创新,牵头组织重大科技攻关和成果应用示范。组织开展重点领域技术发展需求分析,提出重大科技发展建议并组织实施。负责组织国家、省、市、区科学技术奖等科技评奖的申报、审核、推荐工作。
6.组织拟订高新技术发展及产业化的规划和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指导高新技术企业、创新型企业申报和创新平台建设,负责区级创新平台认定管理工作。组织开展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的初审工作。
7.组织拟订科技促进农业农村和社会发展的规划、政策和措施,指导现代农业示范基地建设,推进科技服务民生工作。拟订科学普及和科学传播规划,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
8.牵头全区技术转移体系建设,拟订科技成果转移转化和促进产学研结合的相关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指导科技服务业、技术市场和科技中介组织发展。
9.统筹区域科技创新体系建设,指导区域创新发展、科技资源合理布局和协同创新能力建设,推动高新技术园区建设。
10.会同有关部门拟订科技人才队伍建设规划和政策,建立健全科技人才评价和激励机制,组织实施科技人才计划,推动高端科技创新人才队伍建设。
11.负责科技监督评价体系建设和相关科技评估管理,指导科技评价机制改革,统筹科研诚信建设。组织实施全区创新调查和科技报告制度,指导全区科技保密相关工作。
12.拟订科技对外交流与创新能力开放合作的规划和政策措施,组织开展对外科技合作与科技人才交流。指导相关部门对外科技合作与科技人才交流工作。负责有关科技博览展会参展推广的组织协调工作。
13.负责引进国外智力工作。拟订全区重点引进外国专家总体规划、计划并组织实施,建立外国顶尖专家、团队吸引集聚机制和重点外国专家联系服务机制。拟订出国(境)培训总体规划、政策和年度计划并监督实施。会同有关部门制定外国人来区工作政策、办理相关外国人工作许可。
14.负责职责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和职业健康、生态环境保护、审批服务便民化等工作。
15.完成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16.职能转变。围绕贯彻实施科教兴国战略、人才强国战略、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加强、优化、转变政府科技管理和服务职能,完善科技创新制度和组织体系,加强宏观管理和统筹协调,减少微观管理和具体审批事项,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和科研诚信建设。从研发管理向创新服务转变,深入推进科技计划管理改革,减少科技计划项目重复、分散、 封闭、低效和资源配置“碎片化”的现象。加强科研机构的规划布局和绩效评价,进一步改进科技人才评价机制,建立健全以创新能力、质量、贡献、绩效为导向的科技人才评价体系和激励政策,统筹全区科技人才队伍建设和引进国外智力工作。
(三)人员概况。
区科技局行政编制 3 名,事业编制2人。2023年末实有行政人员3人,事业编制人员2人。
二、部门财政资金收支情况
(一)部门财政资金收入情况。
2023年财政拨款资金收入296.17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290.80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5.33万元。
(二)部门财政资金支出情况。
2023年财政拨款资金支出296.14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90.80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5.33万元。
三、部门整体预算绩效管理情况
(一)部门预算项目绩效管理。
1.绩效目标制定:按照区财政2023年部门预算编制通知要求,按时完成部门预算工作,在编制过程中,认真核实单位实际财政供养人数及单位实有编制情况,正确编制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按单位实际情况编制运转类及特定目标类项目预算,做到指标尽量细化、量化。
2.目标实现:在预算执行中,严格按照中央、省、市、区各级财政规定,管好用好每笔资金。人员类支出142.95万元,达到预期绩效目标,保障了职工正常工资和绩效发放,五险一金按月足额缴纳;运转类支出9.26万元,有效保障了日常办公正常运转;特定目标类支出5.33万元,区科技局预算项目5个,分别是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经费、科技特派员经费、科技招商经费、科博会经费、科普经费,以上项目均实现绩效目标。
3.支出控制:我局厉行节约,缩减开支,严格控制办公费用支出。部门日常公用经费、项目支出中“办公费、印刷费、水费、电费、物业管理费”等预算数与实际支出一致。
4.及时处置:根据年初制定的绩效目标对项目进行监控,发现预算项目绩效目标实现存在偏差,根据实际情况,及时调整项目方向和进程,确保绩效目标顺利实现。
5.执行进度:区科技局预算执行进度在6、9、11月达到序时进度的80%、90%、90%,即实际支出进度分别达到40%、67.5%、82.5%。
6.预算完成情况:区科技局部门预算项目5个,预算经费20万元,2023年底实际支付使用5.33万元,部门预算项目12月预算执行进度达到26%。
7.资金结余率:无资金结余。
8.违规记录:区科技局不存在违规违纪行为。
(二)结果应用情况。
严格对照项目支出绩效评价发现的问题,查找管理漏洞,强化结果应用,将评价结果用于制定政策、完善内控管理制度,用于改进项目管理、财务管理和资金使用管理,用于调整预算安排方式、增减预算规模和优化支出结构,不断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并按要求将部门整体绩效自评情况向社会公开。
(三)自评质量。
经过自评,我局整体目标任务明确合理,经费测算依据充分,预算编制客观合理,专项资金分配及时到位,整体支出管理规范,符合财经纪律要求,基本支出保障了单位的基本运转,项目支出提升了企业技术含量,促进了产业发展,有效推动了科技创新工作开展。部门整体绩效评价结果较好。
四、评价结论及建议
(一)评价结论。
区科技局严格按照财经纪律和财务管理制度管理财务,保障项目经费专款专用,人员经费精准发放,没有发生违法违规的现象。一是单位预算编制准确,部门整体绩效目标编制完整、合理,项目绩效目标编制明确;二是资金监管到位,资金管理制度较为完善,经费开支按用途使用合理,做到专账专管,专款专用,支出管理规范;三是账务核算到位,会计核算和账务处理规范,会计资料完整。
(二)存在问题。
一是绩效监控、中期评估不够,绩效评价实效性不强。二是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设立不够准确、细化和量化,导致项目实施进度相对目标滞后。
(三)改进建议。
1.进一步加强财政资金绩效管理,学习运用科学合理的绩效评价方法,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
2.完善管理制度,确保资金安全。进一步细化专项资金的使用、管理制度,建立健全专项资金的审核制度、内控制度和资金使用台账制度,自觉接受监督检查,管好用好专项资金,确保资金运行的安全、合理和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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