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攀枝花市西区司法局2020年度部门预算整体绩效自评报告

发布时间:2021-06-24 阅读次数: 来源:攀枝花市西区财政局

  一、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责

  (1)贯彻执行国家、省、市、区关于司法行政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及规章,拟定全区司法行政规范性文件和工作发展规划、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 

  (2)拟定法治宣传教育、普及法律常识和依法治理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全区法治宣传、依法治理工作;承担区法治建设领导小组具体工作。

  (3)指导、监督律师工作、公证工作、外来企业投诉工作。

  (4)监督、管理法律援助工作。 

  (5)指导、监督基层司法所建设和人民调解、社区矫正、基层法律服务、帮教安置工作。 

  (6)负责司法行政系统的服装、警车等装备以及国有资产的管理工作。

  (7)指导、监督司法行政系统队伍建设和思想政治工作;负责司法行政系统的编制人事和警务管理、警务督察工作。

  (8)指导全区司法行政系统的队伍建设和思想政治工作。 

  (9)承办区委、区政府和上级司法行政机关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人员情况

  西区司法局机关编制34个,其中政法专项编制26个、参公编制3个、事业编制4个、临聘编制1个;实有人员31人(政法专项编制24人,参公编制3人,事业编制3人,临聘1人)。

  二、评价工作开展情况

  2020年,我单位以绩效目标实现为导向,进一步加强制度建设,不断提升资金支出质量,预算绩效管理取得新成效。一是抓好项目资金使用管理,有序开展各项工作。二是探索绩效跟踪监控,加强过程监控。三是深入开展资金支出绩效评价,对专项资金实施绩效评价和项目核查。四是强化评价结果应用,组织绩效评价和绩效跟踪监控,对发现的问题及时改进,加强评价结果与项目资金安排的衔接。五是健全绩效管理工作机制,明确职责分工,努力提高了绩效管理工作水平

  三、部门资金基本情况

  (一)部门财政资金收入情况。

  2020年全年预算数782.13万元(含上年结转项目收入91.1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625.97万元、项目支出156.17万元。1-12月财政拨款收入782.0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拨款625.92万元,占全年预算数的80%;项目支出拨款156.17万元,占全年预算数的19%。

  (二)部门财政资金支出情况

  2020年1-12月财政拨款支出总计730.3万元,占全年预算数的93%。其中:基本支出625.92万元,占全年预算数的80%;项目支出104.38万元,占全年预算数的13%。

  (三)结转和结余情况。

  2020年结余51.78万元,其中:法律援助经费结余10.31万元,业务装备经费结余10.7万元,业务办案费结余20.37万元,司法救助结余2.69万元,法治建设、依法治区经费结余3.25万元。

  四、部门财政支出管理情况

  (一)专项资金分配情况。

  2020年度财政项目资金预算下达明细是:

  1.法律援助经费36.17万元

  2.业务费装备28万元

  3.业务办案费42.18万元

  4.司法救助2.74万元

  5.普法经费2.85万元

  6.社区矫正经费3.75万元

  7.人民调解及驻派纪检组经费2.41万元

  8.法治建设、依法治区经费8万元

  9.司法专项支出31.06万元

  (二)资产管理。

  本部门为加强资产管理、规范资产管理行为,制定了合法、合规、完整的资产管理制度,相关资产管理制度得到有效执行,促进了职责和绩效目标任务完成。截至2020年12月底,固定资产期末账面数原值226.22万元,累计折旧144.86万元,净值81.36万元,其中:土地、房屋及构筑物7.64万元,占3.37%;通用设备178.64万元,占78.96%;图书档案1.01万元,占0.44%;家具、用具、装具及动植物38.93万元,占17.21%。无形资产期末账面数原值5.6万元,累计摊销0.09万元,净值5.51万元。

  (三)内控制度管理。

  (1)2020年认真落实区财政局关于《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规范》要求,切实抓好本单位财务工作,确保财政资金安全有效使用,不断完善内部控制制度,强化人员内控意识、责任意识、风险意识

  (2)部门内部控制制度的执行。

  1.加强职责领导,建立工作机制。(1)成立由单位主要负责人任组长的内部控制工作领导小组,召开相关会议进行部署,并制定单位内部控制方案。(2)组织分管财务负责人和财务人员参加内部控制专题培训,抓好内部控制风险评估。(3)加强对权力运行的监督。

  2.加强制度建设,实行内部控制全覆盖(1)建立健全预算、收入、支出、政府采购、资产、建设项目、合同等管理制度。(2)对不相容岗位及职责有效分离和实施,按制度和程序审批。(3)加强审批监督管理。

  (四)信息公开。

  2020年公开预决算各一次。按照区财政局相关文件要求,及时、有效地在财政局网站公开,公开内容详细,文表结合,便于理解。绩效自评工作完成后将结果放在西区人民政府网站政务公开栏目中公开公示。

  (五)绩效监控。

  2020年各个项目资金运用规划到点、使用责任到人、作用落实到事,全程监督,分段支付,从而达到项目资金使用合法,手续合规,支付合理。

  五、部门绩效情况

  (一)总体绩效。

  严格遵守各项财经纪律和财务管理制度,及时公开预决算,自觉接受财政和社会监督。加强财务管理,强化预算编制和执行,有效实施内部监督和控制,保证会计资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实行“收支两条线”,确保财务收支平衡,加强财产物资管理,保障各项工作正常开展和目标任务完成。整体支出平稳,较好地实现社会效益和可持续效益目标。

  (二)主要目标绩效完成情况。

  (一)坚持统筹协调、依法行政,积极构建法治西区新格局。一是强化指导,推动疫情防控依法进行。第一时间成立5类法治专业工作小组,对全区拟出台的疫情防控政策、措施和公告等进行合法性审查或指导,参与区政府疫情防控决策讨论10余次,针对封闭辖区场所、禁止个体工商户营业的通告等政府决策开展合法性审查7次,提供法律服务30件次,梳理总结疫情防控行政执法活动中存在的突出问题19条,并提出完善建议意见。二是积极履行备案及合法性审查职责,全年共备案区级部门重大行政处罚17件,审查政府合同及文件25件,其中政策性文件13份,政府合同10份,重大行政决策2件,出具合法性审查意见书2份,全面提升依法行政能力。三是全面推进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对全区26家行政执法单位的执法活动进行监督检查,收集完成群众不满意突出问题整改意见,并督促各执法单位进行整改,力争实现“教科书式执法”。四是积极参与区级行政决策事项研讨。全程参与西佛寺去商业化、新都汇问题楼盘处置、西发矿产经营部磨槽湾采石厂关闭等重大决策事项研讨30余次,为政府提供法律意见,切实发挥政府依法决策、依法行政的把关者作用。

  (二)坚持高效便捷、人民满意,全力推进公共法律服务提档升级。一是公证服务惠及民生。畅通业务办理热线咨询、网络咨询,实行公证业务预约办理、错峰办理、在线审查材料,尽量让办证群众“最多跑一次”。为年老、患病、残疾等特殊群体开通绿色通道,提供免费上门服务,做到优先受理、优先审批、快速出证。截至十月,玉泉公证处共办理公证 195 件,收取公证费用11万余元,接待现场及电话咨询共6000 余人次。二是法律援助提质增效。在镇、街道以及法院、工会、妇联等部门建立13个规范化法律援助工作站,在工业园区、部分村社建立法律援助工作室,初步形成了覆盖全区的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在“华恒.中央公园”挂牌建立了攀枝花市首个建筑工地农民工法律援助工作站,为劳动者提供法律咨询300余人次,为农民工提供法律援助26件,切实保障农民工合法权益。继续扩大民事、行政、刑事法律援助范围,进一步放宽经济困难标准,使法律援助覆盖人群逐步拓展至低收入群体。截至10月,共办理法律援助案件217件,其中民事47件、刑事169件、援公1件,开展法律咨询、代写各类法律文书等其他法律援助事项699人次。为全面落实认罪认罚从宽制度,为154件刑事案子提供法律帮助。三是法律服务助力复工复产。组织律师、法律服务工作者到格里坪特色产业园区开展“法律服务进园区”专题讲座。深入24家劳务用工、工程建设属地企业开展“法治体检”,查阅用工合同700余份,提出规范用工合同意见建议8条,提出解决企业贷款融资、加快复工复产等法律意见20余条。

  (三)坚持完善机制、打造品牌,普法宣传教育取得新进展。一是完善工作机制。印发“谁执法谁普法”责任清单,把普法工作情况纳入普法与依法治理工作年度考核,在格里坪镇和各街办社区居民(村民)委员会中培养法律明白人251名,促进了普法教育工作进村入户到人,开创普法工作有位有为有力的新格局。二是升级法律七进,顺利通过“七五”普法调研工作。在全区范围内开展“一月一主题”法治宣传教育主题活动,把普法依法治理职能融入到扫黑除恶、国家安全、禁毒防艾、污染防治、安全生产、森林防火等各领域。以《民法典》宣传为抓手,抓牢领导干部、中小学生等重点人群普法宣传。三是创新宣传形式,提高普法质效。采取错时宣传、推进“互联网+”宣传媒介、举行普法游园活动、拍摄普法小故事和法治微视频等多种形式开展普法宣传,增强法治宣传的吸引力和趣味性,引导群众养成遇事找法、办事依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法治思维和能力。

  (四)坚持前端预防、末端管控,积极促进社会和谐稳定。一是人民调解促进和谐。继承和发展“枫桥经验”,积极开展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推动公调、诉调、访调对接。针对乡镇、街道建制调整,完成人民调解委员会调整工作,现全区共72个调解组织,各类专兼职人民调解员共416人,截至目前,各级人民调解组织调解纠纷1652件,调解成功1650件,成功率99.8%,年初区司法局被市委政法委评为“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先进集体”。二是社区矫正管控有力。创新探索建立“机构专业化、建设规范化、监管精细化、帮扶人性化”社区矫正对象服务管理模式,今年1-10月共接收社区矫正对象80人,解除矫正50人,目前在矫95人,其中(缓刑92名,假释2名,暂予监外执行1人)。加强社区矫正对象日常管理,严把入矫、思想汇报、公益劳动和请销假关,严格按照“两个八小时”制度定期组织开展集中教育学习和劳动,对辖区95名社区矫正对象全部实现手机定位,实行全天候监控,并随时进行日常信息化核查,确保无人机分离、违规外出、脱管漏管等现象发生。今年共对7名违规社区矫正对象及时进行警告处理,开展调查评估73人。三是安置帮教无缝衔接。创新完善“31213工作法”,做实做细安置帮教工作。审慎核查五所监狱的刑满释放人员,落实“必接必送”10余次。对全区403名安置帮教对象严格落实“一对一”安置帮教工作方案,并做好30余名“双列管”安置帮教人员管控工作,按照“社会包容、政府帮扶、部门联动、家庭接纳”社会帮教机制给予安置帮教,为符合条件的安置帮教人员及时办理了低保、廉租房等救助。四是规范律师执业,助力扫黑除恶。今年以来,全区律师代理各类涉黑涉恶类案件3件,监督检查律所涉黑涉恶案件辩护代理工作情况5次,旁听涉黑涉恶案件庭审1场。组织人民调解开展涉黑涉恶专项排查化解活动,排查涉及1322人次,开展扫黑除恶宣传活动11场,发放宣传资料2000余份。

  (五)坚持政治引领、强化管理,切实转变队伍风气提振士气。一是全面加强思想政治建设。坚持“首提必政治”,认真学习贯彻《中国共产党政法工作条例》《四川省贯彻<中国共产党政法工作条例>的实施意见》,每月党员学习日和党组中心组理论学习已形成常态化机制,领导班子带头管阵地把导向,全面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二是将“守纪律、提效能、强执行、做表率”活动贯穿工作始终,切实把整改工作与开展司法行政业务工作结合起来,领导干部讲专题党课3次,开展主题活动大学习大讨论4次,建立完善工作制度7个,结合活动开展作风专项整顿,队伍面貌有所好转。三是强化干部队伍管理。从6月开始实行工作日纪实,全体干部职工对每天的工作进行梳理,及时总结和记录工作表现及履职情况,月底将纪实情况进行公示,通过日纪实、周调度、月公示的形式促进干部转变作风、担当作为。启用指纹打卡系统,对干部职工工作纪律进行规范管理,对工作不在状态、不遵守工作纪律的干部职工按照相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四是扎实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层层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与个人廉洁承诺书,形成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体系。班子坚持每季度研究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党组书记带头讲廉政党课2次,班子成员与干部职工谈心谈话6次,坚持开展警示教育,构筑宣传教育平台,强化党纪党规教育。

  六、评价结论及建议

  (一)评价结论。

  区司法局较好地完成了2020年部门预算绩效,一是规范了内部制度;二是通过整体支出绩效自评,增强了绩效评价主体责任意识;三是规范使用项目资金,圆满完成了2020年各项目标任务。根据《2020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指标评分表》评分,得分96分,部门整体支出绩效为“优”。

  

  (二)存在问题。

   1.各相关股室、各项目单位对绩效评价工作的重要性认识有待进一步提高。

   2.项目支出绩效评价指标体系不完善,给考核评价及评分工作带来一定的困难。 

     3.在绩效指标完成情况填报工作中,财政支出多个子项目合并为一个主项目时存在一定困难。

  (三)改进建议。

   加强业务能力方面的学习培训,增强会计人员的业务能力,切实提高部门预算收支管理水平

  

                                                                         攀枝花市西区司法局

                                                                                    2021年6月23日

  19-附件1:部门预算整体绩效自评表(司法).xls 19-附件2:专项(项目)资金绩效自评表(司法).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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