攀枝花市西区司法局2021年部门预算整体绩效自评报告
一、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责。
1.承担全面依法治国、依法治省、依法治市、依法治区重大问题的政策研究,协调有关方面提出全面依法治区规划建议,负责有关重大决策部署督察工作。
2.负责区政府规范性文件、重大行政决策发布前的合法性审查。承办区政府规范性文件的报送备案工作。负责区政府各部门规范性文件报送区政府的备案审查工作。组织开展规范性文件清理。
3.承担统筹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责任。指导监督区政府各部门依法行政工作。负责综合协调、监督检查行政执法,承担推进行政执法体系改革有关工作,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指导监督全区行政复议、行政应诉和行政赔偿工作,承办向区政府申请的行政复议、行政赔偿案件,代理区政府行政应诉案件。
4.承担统筹规划法治社会建设的责任。负责拟订法治宣传教育规划,组织实施普法宣传工作,组织对外法治宣传。推动人民参与和促进法治建设。指导依法治理和法治创建工作。指导调解工作。负责并指导人民监督员的选任管理工作。指导人民陪审员选任工作。指导监督司法所建设和管理工作。负责职责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工作。
5.指导管理全区社区矫正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开展刑满释放人员帮教安置工作。
6.负责拟订全区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规划并指导实施,统筹和布局全区城乡、区域法律服务资源。指导监督律师、法律援助、公证和基层法律服务工作。
7.负责本单位财务、装备、设施、场所等保障工作。指导监督所属事业单位的计划财务工作。负责所属事业单位内部审计工作。
8.规划、协调、指导法治人才队伍建设相关工作,负责本单位队伍建设。
9.负责本单位行政审批工作。负责全区外来企业投诉处理和民营企业法律服务工作。
10.完成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人员情况。
西区司法局人员编制33名,其中:行政编制26个、参公编制3名、事业编制4个,实有人员29人,其中在编人员28人,聘用人员1人。
(三)固定资产情况。
2021年攀枝花市西区司法局固定资产期末账面数原值231.65万元,累计折旧164.33万元,净值67.32万元。其中:土地、房屋及构筑物7.63万元,占固定资产的3.29%;通用设备182.66万元,占固定资产的78.85%;图书、档案1.01万元,占固定资产的0.43%;家具、用具、装具40.35万元,占固定资产的17.43%。
无形资产期末账面数原值5.6万元,累计摊销0.65万元,净值4.95万元。
二、部门资金基本情况
(一)年初部门预算安排及支出情况。
1、基本支出安排及使用情况
2021年度,基本支出年初预算安排637.05万元,其中人员经费573.82万元、公用经费63.23万元。
2021年度支出637.05万元。其中人员经费573.82万元、公用经费63.23万元。
2、部门预算项目安排及支出情况
2021年度,项目支出年初预算安排49万元,其中:
人民调解经费2万元
安置帮教经费1万元
法律援助经费2万元
社区矫正经费3万元
2021年度市医调委经费13万元
2021年办公用房租赁经费4.5万元
驻区司法局纪检监察组经费0.5万元
法治政府建设专项经费6万元
司法所规范化建设经费3万元
依法治区专项经费3万元
公共法律服务体系经费7万元
普法宣传经费3万元
社区矫正辅助人员经费1万元
2021年度部门预算项目支出24.46万元。
(二)追加预算安排及支出情况。
2021年度财政追减预算安排2.75万元,其中追加基本支出经费16.79万元、上级项目经费5万元,追减区级年初预算项目经费24.54万元。2021年全年支出21.7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经费16.79万元、项目经费5万元。
(三)专项资金安排及支出情况。
2021年度安排专项资金41.94万元,其中年初预算安排49万元、财政追加上级专项资金5万元、上年结余12.48万元,追减年初预算安排项目经费24.54万元。全年共支出41.94万元,其中:
政法转移支付(办案、装备)9.18万元
法律援助8.91万元
社区矫正经费项目1.07万元
2021年度市医调委经费项目13万元
驻区司法局纪检监察组经费项目0.31万元
司法所规范化建设经费项目3万元
依法治区专项经费5.04万元
公共法律服务体系经费项目0.44万元
普法宣传经费项目1万元
(四)其他资金收支及结转结余使用情况。
2021年初财政结转结余项目支出资金12.48万元,全年支出12.48万元。
(五)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无
三、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分析
根据绩效目标及指标值逐项分析。
(一)区级财政资金绩效目标完成情况。
1.年初部门预算绩效目标完成情况。
(1)产出指标完成情况分析。包括数量指标、质量指标、时效指标和成本指标。
2021年年初部门预算产出指标完成情况:数量指标、成本指标、时效指标和质量指标均按计划完成,保障机构正常开展业务工作,8个项目按年初计划完成任务,完成基本支出637.05万元,项目支出24.46万元,100%完成绩效目标。
(2)效益指标完成情况分析。包括经济效益、社会效益、生态效益和可持续影响。
2021年我局全面履行工作职责,所有开支均按照财务管理制度执行,资金的使用严格把关,机关的日常工作运行基本得到保障。
(3)满意度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服务对象及职工抽样满意度达到基本满意以上。
2.区级专项(项目)资金绩效目标完成情况。
(1)产出指标完成情况分析。包括数量指标、质量指标、时效指标和成本指标。
1.法律援助经费2万元,支付1.97万元,执行率为99%。产出指标完成情况:数量指标和成本指标:支付案件补贴等经费1.97万元;时效指标:按照工作计划于2021年完成任务;质量指标:办理法律援助案件168件,法律帮助149件,法律咨询1450人次,代书11次,受援1778人次。
2.社区矫正经费项目3万元,支付1.07万元,执行率为36%。产出指标完成情况:数量指标和成本指标:支付工作经费1.07万元;时效指标:按照工作计划于2021年完成任务;质量指标:建立问题台账进行“销号”整改,通过人防加技防的方式,确保无人机分离、违规外出、脱管漏管等现象发生。
3.2021年度市医调委经费项目13万元,支付13万元,执行率为100%。产出指标完成情况:数量指标和成本指标:支付工作经费13万元;时效指标:按照工作计划于2021年完成任务;质量指标:减少医闹、减少上访和医方、患方、政府三满意的目标。
4.驻区司法局纪检监察组经费项目0.5万元,支付0.31万元,执行率为62%。产出指标完成情况:数量指标和成本指标:支付工作经费0.31万元;时效指标:按照工作计划于2021年完成任务;质量指标:被监督单位认真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干部职工筑牢思想防线,树立廉洁从政意识,干部队伍建设和工作作风明显好转。
5.司法所规范化建设经费项目3万元,支付3万元,执行率为100%。产出指标完成情况:数量指标和成本指标:支付工作经费3万元;时效指标:按照工作计划于2021年完成任务;质量指标:积极开展矛盾纠纷多元化解体系建设。
6.依法治区专项经费10.36万元,支付5.04万元,执行率为49%。产出指标完成情况:数量指标和成本指标:支付工作经费3.68万元;时效指标:按照工作计划于2021年完成任务;质量指标:确保2021年度依法治区工作顺利推进,完成省、市相关考核,对全区26家行政执法单位的执法活动进行监督检查,促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开展“法律明白人”专场培训8场,培养法律明白人252名,促进普法教育工作进村入户到人。
7.公共法律服务体系经费项目7万元,支付0.44万元,执行率为6%。产出指标完成情况:数量指标和成本指标:支付工作经费0.44万元;时效指标:按照工作计划于2021年完成任务;质量指标:搭建26个法律顾问微信群,构建了集咨询服务、网上受理、信息共享、律师指派、监督管理于一体的集成化法律援助服务网,实现了线上线下法律援助全覆盖。
8.普法宣传经费项目3万元,支付1万元,执行率为33%。产出指标完成情况:数量指标和成本指标:支付工作经费1万元;时效指标:按照工作计划于2021年完成任务;质量指标:对全区人民通过发放宣传单、张贴宣传标语等形式,增加了群众的法律意识。
(2)效益指标完成情况分析。包括经济效益、社会效益、生态效益和可持续影响。
1.法律援助经费构建了集咨询服务、网上受理、信息共享、律师指派、监督管理于一体的集成化法律援助服务网,实现了线上线下法律援助全覆盖。
2.社区矫正经费项目全面提升特殊人群服务和管理效能,让特殊人群管控有力度、有温度。
3.2021年度市医调委经费项目化解医患纠纷,维护社会稳定。
4.驻区司法局纪检监察组经费项目主动接受群众监督,不断提高工作透明度,干部职工不断强化纪律意识,纪检监察干部认真履职,勇于担当、敢于监督,纪检监察工作有序开展,取得实效化。
5.司法所规范化建设经费项目开展“所所对接”(司法所和律所),推动律师参加社会矛盾纠纷调处,发挥基层司法所战斗堡垒作用,提升司法形象,增强人民群众的幸福感和获得感。
6.依法治区专项经费确保依法治区工作运作畅通、职责明确、措施到位,推动形成全社会尊崇法律、依法办事的良好氛围,努力为西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7.公共法律服务体系经费项目规范党内规范性文件制定程序,加强合法合规性审查,牢固树立“大法治”理念,全面推进法治建设进程。
8.普法宣传经费项目开展各类主题宣传活动,发放各种法治宣传资料等,加强公民法治意识,守法尊法观念增强。
(3)满意度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服务对象抽样满意度达到95%以上。
(二)上级专项(项目)资金绩效目标完成情况。
1.产出指标完成情况分析。包括数量指标、质量指标、时效指标和成本指标。
法律援助经费29万元,支付5万元,执行率为17%。产出指标完成情况:数量指标和成本指标:支付案件补贴等经费5万元;时效指标:按照工作计划于2021年完成任务;质量指标:办理法律援助案件168件,法律帮助149件,法律咨询1450人次,代书11次,受援1778人次。
2.效益指标完成情况分析。包括经济效益、社会效益、生态效益和可持续影响。
法律援助经费构建了集咨询服务、网上受理、信息共享、律师指派、监督管理于一体的集成化法律援助服务网,实现了线上线下法律援助全覆盖,超额完成省级民生任务。
3.满意度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服务对象抽样满意度达到95%以上。
(三)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无
(四)自评结论。
严格遵守各项财经纪律和财务管理制度,及时公开预决算,自觉接受财政和社会监督。加强财务管理,强化预算编制和执行,有效实施内部监督和控制,保证会计资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实行“收支两条线”,确保财务收支平衡,加强财产物资管理,保障各项工作正常开展和目标任务完成。
四、偏离绩效目标的原因和下一步改进措施
(一)存在问题。
在项目实施工作中,因财政资金紧张,部分项目已走完报账程序,未能及时支付。
(二)改进措施。
在下一步工作中:一是继续完善年初预算特别是项目预算的编制工作,保证预算编制的完整性和准确性。二是合理安排项目预算执行,对项目任务要提前计划,及时分解、落实,切实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率,确保能安工作职能高效运行。
五、绩效自评结果拟应用和公开公示情况
通过绩效自评工作进一步了解我局资金使用情况,有效将自评结果整合到工作中,逐年提升管理工作效果。按要求将自评结果在门户网站进行公开公示。
攀枝花市西区司法局
2022年6月16日
主办:中共攀枝花市西区委员会办公室 攀枝花市西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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