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责。
1.拟订文化广播电视和旅游政策措施、规范性文件,加强文化广播电视阵地建设,把握正确的舆论导向和创作导向,负责本系统、本部门依法行政工作。
2.组织推动全区文化、广播电视和旅游业发展,拟订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推进文化广播电视和旅游体制机制改革,推进文化广播电视和旅游融合发展。
3.管理全区重大文化广播电视和旅游活动,指导全区重点文化广播电视和旅游基础设施建设,组织全区文化广播电视和旅游宣传推广活动,促进文化广播电视和旅游产业对外合作与市场推广,制定旅游市场开发战略并组织实施,推进全域旅游。
4.指导管理文化艺术、广播电视事业,推动文化艺术、广播电视创作生产,扶持体现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具有导向性代表性示范性的文化艺术、广播电视作品,推动各门类文化艺术及艺术品种发展,推动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传承发展。
5.负责公共文化事业发展,推进全区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广播电视基本公共服务和旅游公共服务建设,组织实施公共服务重大公益工程和公益活动,深入实施惠民工程,统筹推进文化和广播电视基本公共服务标准化、均等化。
6.推进文化广播电视和旅游行业信息化、标准化建设。组织实施文化和旅游资源普查、挖掘、保护与利用工作,促进产业发展。
7.指导文化广播电视和旅游市场发展,对文化广播电视和旅游市场经营活动进行行业监管,推进行业信用体系建设,依法规范文化广播电视和旅游市场。负责全区文化旅游市场领域综合行政执法,组织或参与查处全区性跨区域文化、就让我、广播电视、旅游等市场的违法行为,督查督办大案要案,维护市场秩序。
8.管理和指导全区文物保护利用与考古工作、协调、指导和监督全区文物安全,履行文物行政督察职责。监督管理全区文化遗产保护和博物馆事业,负责地方文物保护单位申报工作,推进全区文化遗产的管理、保护、传承、普及、弘扬和振兴工作。
9.负责对各类广播电视机构进行业务指导和行业监管,会同有关部门对网络视听节目服务机构及内容进行管理。负责广播电视与新媒体新技术新业态融合发展,推进“三网”融合。负责广播电视节目传输覆盖、监测和安全播出的监督管理,指导、推进应急广播电视体系建设。
10.承担全区文化广播电视和旅游、文物对外以及对港澳台的交流与合作。
11.负责职责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和职业健康、生态环境保护、审批服务便民化等工作。
12.完成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人员情况。
西区文化广播电视和旅游局机关2021年设有办公室、产业发展股、公共服务股、行政执法监督股4个内设机构,所属二级单位西区文化旅游产业发展服务中心(副科级、事业)、文化馆为独立核算部门(副科级、事业)、图书馆为独立核算部门(股级、事业)。局机关(不含区文化馆、图书馆)共有编制24个,其中:公务员4个,参公6个,事业8个,临聘6个。2021年退休人员1人,在编人员19人,其中公务员5人,参公5人,事业6人,临聘3人。
(三)固定资产情况。
2021年攀枝花市西区文化广播电视和旅游局固定资产期末账面数原值202.55万元,累计折旧108.1万元,净值94.45万元。其中:土地、房屋及构筑物3.62万元,占固定资产的1.78%;通用设备96.94万元,占固定资产的47.86%;专用设备2.71万元,占固定资产的1.33%;图书、档案75.01万元,占固定资产的37.03%;家具、用具、装具24.27万元,占固定资产的12%。
二、部门资金基本情况
(一)年初部门预算安排及支出情况(分类表述)。
1、基本支出安排及使用情况
2021年度,基本支出年初预算安排334.58万元,其中人员经费304.66万元、公用经费29.92万元。
2021年年初预算安排资金支出333.25万元,其中人员经费307.01万元、公用经费26.24万元。
2.部门预算项目安排及支出情况
2021年度,项目支出年初预算安排25.02万元,其中:
西区农村地面数字电视(村村响、户户通)运维协议经费4.22万元
公共文化服务示范区体系创建工作经费10万元
西区基层公共文化服务站点建设维护运行经费7.8万元
“五老”网吧义务监督员补助经费1万元
办公场所维护经费1万元
西区文旅基础设施维修维护项目经费1万元
2021年度部门预算项目支出完成16.91万元。
(二)追加预算安排及支出情况。
2021年度财政追加预算安排29.86万元,其中追加项目经费37.82万元、上级项目经费1.48万元,追减年初预算安排项目经费8.11万元、基本支出1.33万元。2021年追加预算安排项目支出39.3万元。
(三)专项资金安排及支出情况。
2021年度安排专项资金100.37万元,其中年初预算安排25.02万元,追减年初预算安排项目经费8.11万元,财政追加项目经费39.3万元、上年结余44.16万元。全年共支出100.37万元,其中:
新冠肺炎防控工作相关经费16.33万元
区农村地面数字电视(村村响、户户通)运维协议4.22万元
公共文化服务示范区体系创建工作经费77.13万元
文化旅游专项费用1.69万元
“五老”网吧义务监督员补助经费1万元
(四)其他资金收支及结转结余使用情况。
2021年上半年结转项目经费44.16万元,支出44.16万元。
(五)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无。
三、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分析
根据绩效目标及指标值逐项分析。
(一)区级财政资金绩效目标完成情况。
1.年初部门预算绩效目标完成情况
(1)产出指标完成情况分析。包括数量指标、质量指标、时效指标和成本指标。
2021年年初部门预算产出指标完成情况:数量指标、成本指标、时效指标和质量指标均按计划完成,保障我局正常开展业务工作,4个项目按年初计划完成任务,完成基本支出333.25万元,项目支出16.91万元,完成绩效目标97%。
(2)效益指标完成情况分析。包括经济效益、社会效益、生态效益和可持续影响。
2021年我局全面履行工作职责,圆满完成第四批国家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区创建任务,公共文化服务提质增效,严格落实常态化防疫措施,建立完善防疫应急预案、工作台账和问题台账,停业整顿2家,责令整改7家;做好重点地区或中高风险地区来(返)攀人员摸排和后勤保障服务工作,全力推进文旅产业项目建设,保障机构正常运行。
(3)满意度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服务对象及职工抽样满意度达到基本满意以上。
2.区级专项(项目)资金绩效目标完成情况
(1)产出指标完成情况分析。包括数量指标、质量指标、时效指标和成本指标。
1.新冠肺炎防控工作相关经费16.33万元,支付16.33万元,执行率为100%。产出指标完成情况:数量指标和成本指标:支付免费开放经费16.33万元;时效指标:按照工作计划于2021年完成任务;质量指标:做好重点地区或中高风险地区来(返)攀人员摸排和后勤保障服务工作;组织264名文旅市场从业人员接种新冠疫苗,并做好疫苗接种率统计、宣传等工作,疫苗接种率达99.6%。
2.区农村地面数字电视(村村响、户户通)运维协议4.22万元,支出4.22万元,执行率为100%。产出指标完成情况:数量指标和成本指标:支付项目经费4.22万元;时效指标:按照工作计划于2021年完成任务;质量指标:利用广播开展防疫防火防汛等安全宣传,在重点时间段,将防疫科普知识、防灾安全知识和法律常识、脱险自救办法等知识录制成音频,利用“村村响”广播宣传到田间地头,提高群众的思想认识和自我保护能力。
3.公共文化服务示范区体系创建工作经费89.6万元,支出31.49万元,执行率为35%。产出指标完成情况:数量指标和成本指标:支付项目经费31.49万元;时效指标:按照工作计划于2021年完成任务;质量指标:先后推出“文化服务惠民行”“你选书·我买单”“夏季文艺订单”等服务项目,打造“苏铁剧场”“苏铁书院”服务品牌,围绕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实施“习风暖阳庆新春”线上文艺拜年演出、金沙书会、美术书法展、市歌红歌传唱、专题文艺汇演等重要活动,创编文艺作品11件,举办送演出下基层15次、图书下基层流动服务13次,读书交流和讲座活动8次。
4.文化旅游专项费用1.69万元,支出1.69万元,执行率为100%。产出指标完成情况:数量指标和成本指标:支付项目经费1.69万元;时效指标:按照工作计划于2021年完成任务;质量指标:屋顶补漏,防水处理,保持屋顶完整、不漏水,墙体修补,电路、网线老化,保证工作正常运转。
5.“五老”网吧义务监督员补助经费1万元,支出1万元,执行率为100%。产出指标完成情况:数量指标和成本指标:支付项目经费1万元;时效指标:按照工作计划于2021年完成任务;质量指标:组织“五老”网吧义务监管员开展工作,对文化旅游市场进行综合性监督管理。
(2)效益指标完成情况分析。包括经济效益、社会效益、生态效益和可持续影响。
1.新冠肺炎防控相关工作经费,开展专项整治行动执法10余次,查处未经许可经营旅行社业务案件1件和无证经营歌厅2家,清理游摊商贩7家、无证经营出版物1家,处理文化旅游市场市民投诉5件,群众满意度100%;编制2020年行政责任清单384项,办理行政审批案件11件,政务服务一体化平台事项认领率100%,办件覆盖率80%以上,好评率100%。
2.区农村地面数字电视(村村响、户户通)运维协议利用“村村响”广播宣传到田间地头,提高群众的思想认识和自我保护能力。
3.公共文化服务示范区体系创建工作经费圆满完成第四批国家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区创建任务,公共文化服务提质增效,让文化全方位走进群众。
4.文化旅游专项费用保证工作正常运转。
5.“五老”网吧义务监督员补助经费全年运行平稳有序,各类违法违规问题得到有效查处。
(3)满意度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服务对象抽样满意度达到95%以上。
(二)上级专项(项目)资金绩效目标完成情况。
(1)产出指标完成情况分析。包括数量指标、质量指标、时效指标和成本指标。
公共文化服务示范区体系创建工作经费154.21万元,支出1.48万元,执行率为1%。产出指标完成情况:数量指标和成本指标:支付项目经费1.48万元;时效指标:按照工作计划于2021年完成任务;质量指标:先后推出“文化服务惠民行”“你选书·我买单”“夏季文艺订单”等服务项目,打造“苏铁剧场”“苏铁书院”服务品牌,围绕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实施“习风暖阳庆新春”线上文艺拜年演出、金沙书会、美术书法展、市歌红歌传唱、专题文艺汇演等重要活动,创编文艺作品11件,举办送演出下基层15次、图书下基层流动服务13次,读书交流和讲座活动8次。
(2)效益指标完成情况分析。包括经济效益、社会效益、生态效益和可持续影响。
公共文化服务示范区体系创建工作经费圆满完成第四批国家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区创建任务,公共文化服务提质增效,让文化全方位走进群众。
(3)满意度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服务对象抽样满意度达到95%以上。
(三)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无
(四)自评结论。
2021年,我单位以绩效目标实现为导向,进一步加强制度建设,不断提升资金支出质量,预算绩效管理取得新成效。一是抓好项目资金使用管理,有序地开展各项工作。二是探索绩效跟踪监控,加强过程监控。三是深入开展资金支出绩效评价,对专项资金实施绩效评价和项目核查。四是强化评价结果应用,组织绩效评价和绩效跟踪监控,对发现的问题及时改进,加强评价结果与项目资金安排的衔接。五是健全绩效管理工作机制,明确职责分工,努力提高了绩效管理工作水平。
四、偏离绩效目标的原因和下一步改进措施
在项目实施工作中,因财政资金紧张,部分项目已走完报账程序,未能及时支付。
在下一步工作中:一是继续完善年初预算特别是项目预算的编制工作,保证预算编制的完整性和准确性。二是合理安排项目预算执行,对项目任务要提前计划,及时分解、落实,切实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率,确保能安工作职能高效运行。
五、绩效自评结果拟应用和公开公示情况
通过绩效自评工作进一步了解我局资金使用情况,有效将自评结果整合到工作中,逐年提升管理工作效果。按要求将自评结果在门户网站进行公开公示。
附件1:部门预算整体绩效自评表.xls 附件2:项目(政策)资金绩效自评表.xlsx
攀枝花市西区文化广播电视和旅游局
2022年6月16日
主办:中共攀枝花市西区委员会办公室 攀枝花市西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承办:攀枝花市西区电子政务建设服务中心 网站标识码:5104030003
网站维护技术电话:0812-555219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