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部门(单位)概况
(一)机构组成。
中共攀枝花市西区纪律检查委员会和攀枝花市西区监察委(以下简称区纪委监委)合署办公,实行一套工作机构,两个机关名称的管理体制。委机关内设11个室部。区纪委监委下属事业单位1个(攀枝花市西区纪检监察教育培训与信息中心)。2017年4月成立的中共攀枝花市西区区委巡察工作办公室(简称:西区区委巡察办)财务未独立,人员编制、财务核算均与西区纪委监委一起统一管理。共有财务独立核算行政单位1个。
(二)机构职能。
1.负责党的纪律检查工作。贯彻落实党中央、中央纪委,省委、省纪委,市委、市纪委和区委关于纪律检查工作的决定,维护党的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检查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的执行情况,协助区委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组织协调反腐败工作。
2.依照党的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履行监督、执纪、问责职责。负责经常对党员进行遵守纪律的教育,作出关于维护党纪的决定;对区委工作机关及工作机关管理的机关、区委批准设立的党委(党组),镇(街道)党(工)委、纪(工)委等党的组织和区委管理的党员领导干部及党的关系在地方的中央、省级单位党的组织、党员领导干部履行职责、行使权力进行监督,受理处置党员群众检举举报,开展谈话提醒、约谈函询;检查和处理上述党的组织和党员违反党的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的比较重要或者复杂的案件,决定或者取消对这些案件中的党员的处分;进行问责或者提出责任追究的建议;受理党员的控告和申诉;保障党员的权利。
3.负责全区监察工作。贯彻落实党中央、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省委、省纪委监委,市委、市纪委监委和区委关于监察工作的决定,维护宪法法律,依法对区委管理或者授权管辖的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进行监察,调查职务违法和职务犯罪,开展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
4.依照法律规定履行监督、调查、处置职责。推动开展廉政教育,对区委管理或者授权管辖的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依法履职、秉公用权、廉洁从政从业以及道德操守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对涉嫌贪污贿赂、滥用职权、玩忽职守、权力寻租、利益输送、徇私舞弊以及浪费国家资财等职务违法和职务犯罪进行调查;对违法的公职人员依法作出政务处分决定;对履行职责不力、失职失责的领导人员进行问责;对涉嫌职务犯罪的,将调查结果移送人民检察院依法审查、提起公诉;向监察对象所在单位提出监察建议。
5.负责组织协调全区全面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宣传教育工作。
6.负责综合分析全区全面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情况,对纪检监察工作重要理论和实践问题进行调查研究;参与起草制订相关规范性文件。
7.负责全区反腐败国际追逃追赃和防逃工作的组织协调,督促有关单位做好相关工作。
8.负责与区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的统筹协调和有关问题线索的处置工作。
9.根据干部管理权限,负责全区纪检监察系统领导班子建设、干部队伍建设和组织建设的综合规划、政策研究、制度建设和业务指导;会同有关方面做好区纪委监委派出机构、区委巡察机构和下一级纪检监察机构,以及区属企事业单位纪检监察机构领导班子建设有关工作;组织和指导全区纪检监察系统干部教育培训工作。
10.完成市纪委监委和区委交办的其他任务。
(三)人员概况。现共有47个行政编制,其中区纪委监委、区委巡察办共有行政编制29个,派驻纪检组行政编制18个(含参公编制7个);事业编制12个,临聘编制4个。2022年12月止,实有行政人员29人(含机关工勤1人)(注:派驻纪检组编制由区纪委监委统一管理,18名工作人员工资由所驻在部门负责发放);事业人员10人,编内临聘人员4人。
二、部门财政资金收支情况
(一)部门财政资金收入情况。
2022年财政预算拨款收入9603869.97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7826317.02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1777552.95元。
(二)部门财政资金支出情况。
2022年财政拨款支出元11409492.06。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8181316.70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522331.74元;卫生健康支出389394.67元;城乡社区卫生(土地开发)支出1777552.95元;住房保障支出538896元。
三、部门整体预算绩效管理情况
(一)部门预算项目绩效管理。
根据财政预算要求,结合区纪委监委实际开展工作,编制项目预算,制定部门项目绩效目标,区财政下达预算批复后,在执行预算过程中,坚持厉行节约原则,严格控制项目支付进度,同时兼顾平衡预算执行率,严控绩效目标各项指标按照预期计划落实,确保项目绩效和资金使用率成正比,避免资金低效无效率和违规记录等情况发生。
(二) 结果应用情况。
将绩效自评结果运用到下一年度预算编制和预算执行的事前、事中、事后工作中,强化年初预算产出指标、效益指标、满意度指标的准确性;强化预算执行率,结合实际最大限度减小预决算数据偏差。委机关2022年绩效自评情况拟按照区财政局要求第一时间及时在攀枝花市西区公众信息网财政绩效评价公开板块及时进行公开公示。
(三)自评质量。
根据区财政局下发的《2023年区级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指标体系》要求,结合委机关绩效管理工作实际,认真开展2022年绩效管理自评,确保自评准确率,提升绩效自评质量。
四、评价结论及建议
(一)评价结论。
2022年委机关部门预算基本支出、项目支出严格执行预算进度,预算执行情况较好,顺利完成了委机关正常运转,人员经费支出、项目绩效目标任务。2022年委机关整体目标绩效落实较好。
(二)存在问题。
1.预算执行存在前松后紧的现象。个别项目虽然已完成目标绩效各项指标值,但仍存在费用支付不及时,欠预算执行率的情况。
2.部门内部绩效结果与预算挂钩情况不精细。已将内设机构和下属单位绩效自评纳入考核体系,但未完全一一建立对内设机构和下属单位预算与绩效挂钩机制。
(三)改进建议。
1.严格按照项目进度执行预算支出,细化并有节奏调控每一阶段的绩效目标在可控范围内规范执行,从而确保整体绩效目标完成率。
2.进一步细化预算项目绩效管理工作,理清内设机构、下属事业单位职责,明确开展工作涉及经费开支,建立并完善内设机构、下属事业单位预算与绩效挂钩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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