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部门(单位)概况
(一)机构组成。
内设股室11个,派出机构5个,下属二级单位1个,其中其他事业单位1个(攀枝花市西区消费维权和个体经济指导服务中心)。纳入攀枝花市西区市场监督管理局2020年度部门决算编制范围的二级预算单位:攀枝花市西区消费维权和个体经济指导服务中心。
(二)机构职能。
1.贯彻执行国家、省、市、区有关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工商行政管理等方面的法律、法规和政策;拟订相关规范性文件和措施,经批准后组织实施。
2.承担依法规范和维护各类市场经营秩序的责任,负责市场监督管理和行政执法,组织查处违反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工商行政管理法律、法规、规章的行为。
3.承担监督管理流通领域商品质量安全的责任,组织开展有关服务领域消费维权工作,建立消费者权益保护体系;负责涉及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工商行政管理的投诉和举报工作。指导消费者咨询、投诉、举报受理、处理和网络体系建设等工作,保护经营者、消费者合法权益。
4.承担查处传销和违法直销案件的责任,依法监督管理直销企业和直销员及其直销活动。
5.负责商标管理工作,依法保护商标专用权和查处商标侵权行为,加强驰名商标、著名商标、知名商标保护工作。负责特殊标志、官方标志的管理和保护。指导企业、单位和个人的商标注册工作。
6.负责依法监督管理经纪人、经纪机构及经纪活动;依法实施合同行政监督管理,负责管理动产抵押物登记,组织监督管理拍卖行为,推广指导合同示范文本的使用,依法查处合同欺诈等违法行为,组织开展合同争议行政调解工作。
7.指导广告业发展,负责广告活动的监督管理工作。
8.负责市场交易行为和网络商品交易及有关服务行为的监管管理,负责个体工商户、私营企业经营行为的监督管理;依法查处无照经营违法行为。
9.负责组织协调、督导检查市场主体信用信息年报公示工作,承担研究分析并依法发布辖区市场主体登记注册信用信息及发展报告,促进市场主体信用信息体系建设,为政府决策和社会公众提供信息服务。
10.配合上级机关做好反垄断行政执法工作,依法查处不正当竞争、商业贿赂、走私贩私等经济违法行为。
11.承担区食品安全委员会日常工作。负责全区食品安全监督管理综合协调,推动健全协调联动机制。
12.制定辖区食品药品安全检查年度计划、重大整顿治理方案并组织落实;负责重大活动食品药品安全保障工作;承担药品、医疗器械、食品生产经营及餐饮服务的安全监督管理职责;承担保健食品和化妆品市场监管职责。
13.负责本部门依法行政工作,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执行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计划、食品安全地方标准,负责制定本部门食品药品及其它商品年度抽检计划并组织实施;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完善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机制;推动落实食品、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安全企业主体责任;建立药品、化妆品不良反应和医疗器械不良事件监测体系,并开展监测和处置工作;负责不安全食品和存在安全隐患的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及其它商品召回的监督管理。
14.监督实施药品和医疗器械的标准、分类管理制度;监督实施药品和医疗器械的研制、生产、经营、使用等质量管理规范;配合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负责麻醉药品、精神药品、毒性药品、放射性药品和易制毒化学药品的监督管理;严格执行执业药师资格准入制度,组织开展相关从业人员培训;监督实施化妆品监督管理办法。
15.负责市场等公众聚集场所、食品、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安全事故应急体系和隐患排查治理机制建设,组织市场等公众聚集场所、食品、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置和调查处理工作,按规定负责市场等公众聚集场所、食品、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的安全事故和突发事件的应对处置。
16.承担区政府公布的有关行政审批事项。
17.承办区政府以及区食品安全委员会交办的其他事项。
(三)人员概况。
部门现有行政编制41名、机关后勤服务人员控制数(机关后勤事业编制)0名、参公编制28名、事业编制10名。
部门年末在职实有人员共计77名,其中:机关行政人员43名、机关工勤人员3名、参公人员18名、事业人员5名,临聘人员8名。
二、部门财政资金收支情况
(一)部门财政资金收入情况。
2022年部门财政资金收入1398.26万元,其中政府性基金收入4.1万元。
(二)部门财政资金支出情况。
2022年部门财政资金支出1406.19万元,其中人员经费支出1235.55万元,公用经费支出107.77万元,项目经费支出62.88万元。
三、部门整体预算绩效管理情况
(一)部门预算项目绩效管理。
1.人员类绩效目标情况
2022年财政人员经费年初预算数1204.13万元,追加预算31.42万元,支出1235.55万元,预算完成率100%。保障了局机关及所属事业单位职工人员支出。
2.公用经费(运转类)绩效目标情况
2022年公用经费财政收入107.77万元,支出107.77万元,预算完成率100%;有效保障机关正常运转,为各项工作开展提供基础。
3.特定目标类项目绩效目标情况
2022年区级财政资金下达 13个项目资金,资金下达62.43万元,支出16.67万元。预算执行率26.70%。
2022年上级结转资金和当年上级资金下达84.54万元,支付46.20万元,预算执行率64.65%。
按照部门年初目标任务和资金预算,我局对食品、药品、保健品、化妆品、特种设备安全、知识产权、计量、标准化、认证认可进行现场监管执法,开展食品、药品、化妆品、医疗器械、流通领域商品、工业产品的抽样检验,进行食品药品特种设备等的安全风险监测和评估。召开各类工作会议,安排布置监管工作。开展食品药品特种设备产品质量科普宣传。食品、药品、特种设备、产商品质量安全形势稳中向好,质量强区稳步推进,市场秩序井然有序,机构改革顺利推进,各项工作成效显著。
深化企业便利化改革,共建线上“一网通办”综合登记平台和线下政务服务大厅“一窗通办”综合登记窗口,实行市场主体开办、注销“一门进出、一窗受理、一套材料、一网通办、一日办结”,市场主体开办时间压缩至1个工作日内;扩大简易注销企业类型范围,简易注销公示时间由45天压缩为20天,对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的登记注销业务,实现现场受理当场办结、网上受理在1个工作日内办结。全年,通过线下“一窗受理”办结的许可件共计98件,通过网上“一窗通”办结的许可件共计991件,通过网上全程电子化办理许可309件。继续推进年检改年报制,截至目前,2021年,企业应报1465户,已报1376户,年报率93.92%;个体应报7116户,已报3761户,年报率52.85%;农专社应报23户,已报23户,年报率100%。全力完成经济目标任务,目前,已完成固定资产投资任务1.8503亿元。完成商引资任务1.4542亿元。建立“个转企”目标培育库40户,在目标培育库中,完成“个转企”任务19户,超目标任务数2户。
(2)守牢安全底线,保障人民权益
一是食品安全不断强化。大力推行“技术监管+行为监管”检监联动机制。目前已开展区本级食用农产品抽样237批次,普通食品50批次,不合格11批次,均已按要求开展核查处置。实行餐饮服务“曝光台”制度,把餐饮服务日常监管情况通过媒体向社会进行公示,目前已曝光20户餐饮单位。持续推进“互联网+食品监管”模式,目前,辖区共150余家经营单位纳入“互联网+食品安全监管”,保健食品经营场所摄像头已达到全覆盖;持续推进“合格证+追溯码”猪肉质量安全闭环监管模式,统一合格证样式、承诺内容、开具方式等指标,实现猪肉从养殖户到餐桌“一票通”。 推进食品安全“两个责任“落实,建立县(区)、镇(街道)、村(社区)三级包保主体台账和包保干部台账,实现“千斤重担人人挑,人人肩上有目标”。
二是药品安全持续向好。注重药械化质量安全监管工作,加大药械化抽检力度,完成省、市、区级药品抽检50批次,医疗器械收件4批次、化妆品抽检4批次,对3起中药饮片不合格线索,已立案查处。全面规范化妆品市场经营秩序,督促引导经营使用单位建立质量管理制度,目前,已阶段性完成化妆品经营使用单位规范经营试点工作30家。强化风险管理理念,注重对药械化不良反应(事件)监测工作,收集并上报药品不良反应50例、医疗器械不良事件25例、化妆品不良反应23例。全面推行“互联网+药学服务”试点,辖区74家药品零售企业均安装了远程药学服务系统并通过验收。
三是特种设备安全不断压实。持续推进改进电梯维护保养模式和调整电梯检验检测方式试点工作,目前,西区除政府电梯和中央公园电梯外已实现全区电梯物联网全覆盖,救援效率提升约50%。强化常专结合,全面开展气瓶质量安全监管、起重机械安全隐患排查、电梯鼓式制动器安全隐患排查、镇燃气排查等专项行动,着力抓好医院、工业园区、超市、住宅小区等重点场所(单位)检查。2022年以来,出动执法人员200余人次,检查各类企业300余家次,抽查各类特种设备2200余台个(含气瓶),下达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指令书31份,立案查处特种设备违法案件17件,有效防范了特种设备重特大事故的发生。
四是质量强区战略不断提升。深入开展质量强区暨质量提升行动,组织开展省市区级产商品质量专项抽检56批次,涉及儿童服装、婴幼儿服饰、玩具、取暖用品、学生用品等10余个类别,不合格批次已立案查处。开展儿童玩具3C认证、婴儿奶粉有机认证专项执法检查,涉及电动玩具、塑胶玩具、弹射玩具、奶粉等10个品种。开展民生计量工作,共检测西区计量器具600余台(套)。推进辖区知识产权保护工作,组织开展奥林匹克、成都大运会专用标志保护和“川渝味道”专利保护专项行动,查处侵犯冬奥会、冬残奥会标志案3件,办理专利案件7件。
(3)规范市场秩序,维护公平竞争
一是落实重点目标“硬任务”。积极推进扫黑除恶、文明城市创建、铁拳行动、“春雷行动”等重点工作,急难险重应对能力不断提升。2022年,对辖区7个农贸市场进行维修改造工作,累计投入资金230万元。在全市率先出台《攀枝花市西区市场监管类行政处罚案件线索移送管理制度(试行)》,查办攀枝花市首例涉及面向未成年人无底线营销食品的案件,该案件入选四川省十大典型案例之一,被中国市场监管报、攀枝花日报等多家主流媒体宣传报道,并在全国掀起了此类案件查办热潮。“春雷行动2022”期间,西区共查办案件122件,罚没款总额110.19万元,有力净化了市场环境。同年6月,攀枝花市西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被省市场监管局评为“春雷行动2022”先进集体。
二是当好群众利益“捍卫者”。全面激活12315消费维权调解平台,实行咨询、投诉、举报24小时人工值守,坚决做到迅速解决群众诉求,化解矛盾纠纷。2022年以来,西区共受理消费投诉举报共346件,其中举报2件,办理一般程序案件156件,罚没款723481.3元,涉嫌犯罪向公安机关移送案件6件,举行听证2件,行政诉讼2件,行政复议3件。
(4)全力阻击疫情,成功应对大考
强化冷链物流疫情防控。开展冷链食品专项检查,严格落实“集中监管仓+库长责任制”,确保进口冷链食品“应进必进、应检必检、应消必消”和“批批检测、件件消毒、集中监管、严防严控”;动员辖区进口冷链食品从业人员定期进行核酸检测2000余人次,外环境采样500批次。加强对辖区各餐饮经营户聚集性活动管理,提倡红事缓办、白事简办,期间,累计劝导取消群体性宴席300余桌。全面开展新冠肺炎检测试剂专项检查,对辖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和新冠病毒疫苗接种单位、临时接种点开展新冠疫苗质量专项检查24家次。积极稳定市场秩序,密切关注口罩、消毒剂、蔬菜、肉类等22类重要民生商品价格动态,全年,累计开展价格采集监测140余次,处理价格相关投诉举报26件。
1.我局按照“谁支出,谁自评”预算绩效管理要求,组织开展了2022年整体绩效自评工作。逐步树立全员绩效管理意识,向绩效管理要财力,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对预算执行率偏低、自评结果较差的项目,单独说明原因,提出整改措施。
2.按要求在相关门户网站上及时公开本单位财政支出绩效评价情况,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在今后工作中,我局将切实加强项目整改落实,推动绩效评价结果与预算安排相结合,加大评价结果向社会公开的力度,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按照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要求,我局认真开展自评,部门绩效目标编制完整、合理,资金支付符合会计法律法规以及专项资金管理要求,项目支出专项核算、专款专用。
四、评价结论及建议
(一)评价结论。
按照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要求,我局认真开展自评,部门绩效目标编制完整、合理,资金支付符合会计法律法规以及专项资金管理要求,项目支出专项核算、专款专用。我局认真贯彻落实省局、市委和市政府的安排部署,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履职尽责、开拓创新,保障了各项工作有序推进。食品、药品、产商品质量、特种设备“四大安全”监管实现“零事故”。
(二)存在问题。
一是对全局职工绩效评价宣传培训工作做得不够,业务股室缺乏对预算绩效管理的全面认识;二是财政财力紧张,导致部分款项无法支付,资金执行进度较低。
(三)改进建议。
一是强化项目实施股室对资金绩效实现情况的责任约束。对专项资金偏离预算绩效目标的支出,及时采取有效措施予以纠正,让资金管理人、使用人皆知自身的责任,进一步规范专项资金使用绩效。二是加强资金监管。针对资金绩效运行状况,及时查找资金使用和管理过程中的薄弱环节,提出纠正措施;加快资金执行进度,确保后续绩效目标的有效完成。三是加强与财政沟通协调。加大资金保障力度,加快资金执行进度,及时跟踪问效,实现全程可查询、可追溯、可控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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