攀枝花市西区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应急指挥部关于全区公共场所实施健康码和新冠病毒疫苗接种记录“二码”联查的通告
www.panzhihua.gov.cn 发布时间:2021-08-23 来源:攀枝花市西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选择阅读字号:[ 大 中 小 ] 阅读次数:
- 索 引 号 :
- 公文种类:
- 发布机构:攀枝花市西区人民政府
- 成文日期:2021-08-23
- 发布日期:2021-08-23
- 文 号:攀西疫指发〔2021〕17号
攀西疫指发〔2021〕17号
为切实做好常态化疫情防控工作,尽快构建免疫屏障,全力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和新冠病毒肺炎“乙类传染病参照甲类管理”相关要求,即日起,全区公共场所实施健康码和新冠病毒疫苗接种记录“二码”联查。现就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农贸市场、旅游景点(景区)、游乐场所、室内密闭娱乐场所、餐馆(酒楼)、电影院、文化馆、图书馆、宾馆酒店、商场超市、医疗机构、办公场所等按照谁主办(管理)谁负责原则,安排专人对所有进入人员进行健康码和新冠病毒疫苗接种记录“二码”联查,未接种新冠病毒疫苗的人员(有禁忌证明的除外)要核实登记姓名、电话、居住地址等信息后方可进入。
二、各类重点场所、公共场所要将每日收集到的未接种新冠病毒疫苗人员名单报送属地镇(街道),居民小区(自然村)直接报送至村(社区),由镇(街道)组织基层干部、网格员对未接种新冠病毒疫苗的人员做好疫苗接种服务工作。
三、为保障消费者健康安全,各类公共服务和经营企业原则上安排已接种新冠病毒疫苗的员工从事直接面对消费者的服务岗位。
四、全区各级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干部职工和广大党员除有禁忌证明外要实现“应接尽接”。无接种禁忌症而未接种新冠病毒疫苗人员原则上不得参加会议、培训等活动,并禁止赴市外出差等商务活动。
五、各类工贸企业、公共服务行业(单位)业主或经营管理者承担从业人员“应接尽接”的主体责任,未“应接尽接”的由属地、行业主管部门纳入疫情防控重点对象管理。
六、各级各类学校要在开学前一周完成对所有教职工、学生接种情况摸底调查,对未接种的由所在学校(含新升入初一、高一学生)负责在8月底前尽快完成接种。
七、需开具新冠病毒疫苗接种禁忌证明的,请携带身份证及医疗机构相关诊疗记录、疾病证明等,前往格里坪镇卫生院或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开具。
八、严格落实疫情防控“四方责任”,对因未接种新冠病毒疫苗(有禁忌症除外)而引发新冠病毒感染事件的,依法依规严肃追责。
攀枝花市西区应对新型冠状病毒
肺炎疫情应急指挥部(代章)
2021年8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