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冬奥会”“冬残奥会”期间,西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持续加强重点领域的广告监管和执法工作,加强对奥林匹克标志的保护,严禁未经奥林匹克标志权利人许可,在广告宣传活动中为商业目的使用奥林匹克标志。
一是强化宣传提示。在“冬奥会”“冬残奥会”期间,区市场监管局通过微信公众号、发放宣传单、发送手机短信提示等形式及时发布预警和提示,及时引导辖区广告经营户、大型商场超市、药店等加强广告的发布审查和管理,全力确保广告宣传的正确导向,提醒广大经营者,只有取得北京冬奥组委授权和许可才能在广告中宣传与冬奥会标志有关的内容。期间,共发放宣传资料600份。
二是强化广告监测监管。区市场监管局加大对食品、保健食品、医疗、药品等重点领域广告的监测力度,强化广告监测监管,严厉查处广告违法行为,共检测广告86条,未发现违法行为。
三是加强户外广告巡查。执法人员对辖区大型商场、超市、专卖店、药店等进行了广告监管巡查,并约谈负责人,明确具体要求,落实主体责任,增强广告发布主体的法律意识、自律意识,加强“冬奥会”“冬残奥会”以及两会期间广告自我审查和管理,督促其做到广告宣传内容真实,避免触碰《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禁止的内容和形式。截至目前,区市场监管局共出动人员82人次,约谈经营户26户次,在检查中未发现商业广告中使用奥林匹克标志的违法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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