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攀枝花市西区“大棚房”问题专项清理整治行动“回头看”工作方案

发布时间:2021-08-13 阅读次数: 来源:攀枝花市西区农业农村和交通运输局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的决策部署,切实加强耕地保护,巩固大棚房问题治理成果,防止“大棚房”问题死灰复燃,坚决制止耕地“非农化”,特制定攀枝花市西区“大棚房”问题专项清理整治行动“回头看”工作方案。

  一、总体要求

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省委十一届三次、四次、五次全会精神和市委十届十次、十一次、十二次全会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耕地保护,全面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制止耕地非农化的决策部署,实事求是,旗帜鲜明、态度坚决,全面开展大棚房问题专项清理整治行动回头看。建立问题清单和整治台账,边排查边整治,巩固大棚房问题专项清理整治行动治理成果。进一步健全完善常态长效监管机制,严防死灰复燃,坚决制止耕地非农化,严格农业设施用地管理,为确保国家粮食安全,促进农业健康发展,全面推进乡村振兴打下坚实基础。

  二、排查整治范围

  重点聚焦三类问题:

  1.设施农业为名占用耕地违法违规建设与农业发展无关的设施;2.在农业大棚内违法违规占用耕地建设住宅、餐饮、娱乐等非农设施;3.农业大棚看护房建设面积严重超标准(参照《自然资源部、农业农村部关于设施农业用地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自然资规20194号))。

  三、主要工作任务

  (一)核查“大棚房”问题专项清理整治行动整改情况。对照已备案的专项行动问题台账,逐一核查问题是否整改到位,是否存在死灰复燃。

  (二)对所有设施农业项目开展拉网式排查。重点是要对设施农用地进行排查。排查工作要逢棚必查,眼见为实,手触为真,不留死角。

  (三)建立台账化管理机制。根据核查、排查结果,建立设施农业网格化动态管理台账和排查问题台账。同时,对照《国家大棚房问题专项清理整治行动协调推进小组关于大棚房问题专项清理整治行动整改工作的指导意见》《自然资源部、农业农村部关于设施农业用地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自然资规20194号)《自然资源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农业农村部关于保障和规范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用地的通知》(自然资发202116号)《四川省大棚房问题专项清理整治行动整改工作的指导意见》《四川省自然资源厅、四川省农业农村厅关于进一步完善设施农业用地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川自然资规20203号),对发现的违法违规问题区分类型,依法依规、态度坚决迅速整治整改并建立整改问题台账。

  (四)依法依规处理。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基本农田保护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文件,对违法违规建设大棚房的责任主体,依法依规从严查处。对不作为、乱作为、失职渎职以及涉嫌有内外勾结、搞利益链条等腐败行为的工作人员,依法依纪严肃处理。

  (五)尽快进行复耕复垦。按照谁破坏、谁恢复的原则,采取综合措施,由格里坪镇监督,快速恢复耕地生产功能,因地制宜,尽快补种,种全种满。

  四、责任分工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以区长为组长工作领导小组,组建攀枝花市西区“大棚房”问题专项清理整治行动“回头看”工作专班。工作专班人员由区农业农村和交通运输局农业综合股2人,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西区分局执法监察大队1人、国土所1人组成,实行分开办公,集中会商制度,推进“回头看”工作。“回头看”专班办公室设在攀枝花市西区农业农村和交通运输局。

(二)格里坪镇狠抓落实。要承担实施“回头看”专项行动的主体责任,要组织落实,保障人力物力,做好进度安排、任务落地、资源调配、排查整治等工作。要制定详细工作方案,列出时间表、路线图和任务清单,将“回头看”任务和责任逐级落实到镇、村组,实行销号管理,确保取得成效。

(三)部门协同推进。农业农村部门牵头负责“回头看”专项行动,具体负责“回头看”专项行动的问题排查工作和数据汇总;自然资源部门配合“回头看”专项行动,具体负责配合农业农村部门开展排查工作,提供设施农业图斑信息和依据职责开展对前期违法违规问题整治整改。相关部门要在政府统一部署下,加强“回头看”指导和督促,各尽其责、共同负责,加强配合、联合行动,落实“回头看”各项措施。

五、工作步骤

(一)全面排查。从即日开始,格里坪镇用好今年5月份以来开展的严格常态化管理防止大棚房和重点区域违法违规占用国家资源挤占生态空间问题反弹清理整治取得的工作成果,做到资源共享,组织开展全面排查,对排查的大棚房问题形成明细表,经主要负责同志签字后,于715日前,报送区农业农村和交通运输局。

(二)坚决整治。7月下旬开始用1个月左右的时间,开展集中整治整改。格里坪镇要按照国家和省、市回头看方案和大棚房问题专项清理整治行动整改工作指导意见等政策性文件要求,开展整治整改、问题查处和问责追责,对所有违法违规问题要逐一建档立册,逐一销号。清理成果要综合利用,完善备案备查等后续工作。

(三)总结上报。815日前,格里坪镇要在认真总结清理整治情况的基础上,形成专题报告,报区农业农村和交通运输局。

六、工作要求

  (一)压实属地责任。严格属地管理,格里坪镇负责同志要亲自挂帅,深入一线靠前指挥,要将回头看列入党委政府重要的议事日程。

  (二)强化部门协作。各相关部门要各司其职,各负其责,积极参与回头看,建立健全信息共享、情况通报、联合查处、案件移送等机制,加强协调配合,形成工作合力。

  (三)切实履行职责。把排查和整治贯穿回头看全过程,深入查、彻底查,做到不漏报、不少报、不瞒报。在实际工作中,要讲究方式方法,把握政策,区分情况,依法依规,严格标准,妥善兼顾合理权益,避免工作简单化,一刀切。

  (四)严肃督导问责。区级将根据工作各时间节点要求,组织开展多形式的督导督察和重点监督,督导镇级党政同责、部门职责和经营主体责任的落实情况,保障回头看顺利实施完成,对工作中发现的问题情况进行通报,必要情况提交相关部门。格里坪镇要抓住一批典型案例,剖析问题根源,及时向社会通报。健全问责机制,对违法违规问题,要发现一起、查处一起,进行警示教育。

(五)定期上报信息。实行回头看信息周报制度。格里坪镇要在加快工作进度的同时,及时调度汇总工作进展情况,每周二下午6点前上报清理整治情况(邮箱:79705003 @qq.com)。对清理整治中发现的重大情况随时上报。

(六)接受社会监督。回头看期间,设立举报电话,建立举报制度。格里坪镇要设立群众举报电话,同时公布全国大棚房问题专项清理整治行动回头看协调推进小组办公室举报电话(010-59191330),省级举报电话(028-85505056),市级举报电话(市农业农村局3352197,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3320485,区级举报电话(区农业农村和交通运输局3151947,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西区分局661078924小时监督举报电话:12316。接受群众举报,接受舆论监督。要积极与区级纪检监察部门保持联系,严肃处理纪委监委接到的大棚房问题线索和群众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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